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21-033

本公司及董事会整体成员确保信息发表内容的实在、精确和完好,没有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说或严重遗失。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呈现否决方案的景象,未触及改变以往股东大会现已过的抉择。

一、会议举行状况

1、会议招集人: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会议地址:深圳市光亮区高新园西片区七号路科士达工业园。

3、会议方法:本次会议采纳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法。

4、会议时刻:

网络投票时刻:经过深圳证券买卖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买卖体系进行网络投票的详细时刻为:2021年9月1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经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体系投票的详细时刻为:2021年9月13日9:15—15:00。

5、股权登记日:2021年9月8日(星期三)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刘程宇先生。

7、会议举行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招集、举行契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买卖所股票上市规矩》、《深圳证券买卖所上市公司标准运作指引》等有关法令、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矩。

二、会议到会状况

1、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合计3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72,852,0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64.0392%。

其间,现场到会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合计1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71,303,4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63.7732%;经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合计1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548,6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2660%;参与会议的中小出资者代表合计2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134,2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3666%。

2、公司部分董事、整体监事、董事会秘书到会了本次会议,高档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了本次会议,并出具法令定见书。

三、方案审议和表决状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纳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法,与会股东逐项审议方案,并构成如下抉择:

1、审议经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相关买卖估计的方案》

表决成果:赞同3,909,707股,占到会会议有用表决股份总数的99.9489%;对立2,000股,占到会会议有用表决股份总数的0.0511%;放弃0股,占到会会议有用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其间,到会会议的中小出资者的表决状况为:赞同2,132,283股,占到会会议中小股东有用表决权股份数的99.9063%;对立2,000股,占到会会议中小股东有用表决权股份数的0.0937%;放弃0股,占到会会议中小股东有用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股东舟山科士达股权出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刘玲女士已逃避表决。

2、审议经过了《关于推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方案》

表决成果:赞同372,848,997股,占到会会议有用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92%;对立3,100股,占到会会议有用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8%;放弃0股,占到会会议有用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其间,到会会议的中小出资者的表决状况为:赞同2,131,183股,占到会会议中小股东有用表决权股份数的99.8548%;对立3,100股,占到会会议中小股东有用表决权股份数的0.1452%;放弃0股,占到会会议中小股东有用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上述独立董事任职资历和独立性现已深圳证券买卖所存案无异议。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档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越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上述方案现已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经过,相关内容于2021年8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我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指定信息发表媒体巨潮资讯网(cninfo)。

四、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令定见

1、律师事务所称号: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名字:李依伦律师、王璟律师

3、 结论性定见:本次股东大会的招集和举行程序契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矩》和《公司章程》的规矩;会议招集人具有招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历;到会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有合法资历;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契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矩》及《公司章程》的规矩,表决成果合法有用。

五、备检文件

1、2021年第一次暂时股东大会抉择;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令定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