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8月21日讯(通讯员 王辉 记者 万凌云)镇江扬中某银行行长、被告男人刘军(化名),以非法占有为意图,采纳虚拟现实,隐秘本相的手法骗得别人资产,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欺诈罪。21日,镇江中院发布音讯,刘军近来被扬中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对其未退赃部分予以追缴。

院方介绍,被告人刘军在某银行扬中支行作业期间,为完结存款使命,与数名客户熟识并协助客户理财获得客户的信赖。尔后,虚拟理财等现实,引导客户将资金打入其指定的银行卡,并用于炒股。

货币基金组织:股市刘军炒股入门

2017年3月、7月,被告人刘军在炒股存在严重亏本的情况下,虚拟企业融资上市的现实,别离骗得被害人李某人民币100万元、300万元。但实践用于炒股、归还债款等。

到案后,据被告人刘军告知:在其任支行行长作业期间,每年有5000万的存款使命,所以自己维系每一个客户都分外爱惜。期间,被告人刘军协助客户理财,获得了部分客户的信赖。为了款留客户,被告人刘军开端运营部分资金协助企业“过桥”,以给客户更高的报答。

后来,被告人刘军从一边 “过桥”,一边炒股,到最后悉数炒股。据此,刘军以期行情好的话不只能够付出利息,自己还能够狠狠的赚一笔。可是,被告人刘军刚投入股市就呈现亏本,有时一天就亏本30万。

“其时借这个400万是想着再赚点回来,现在感觉对不住被害人及家人,认罪认罚承受处理”,法庭上被告人刘军这样说道。

扬中市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刘军能照实供述自己的犯罪现实,系率直,依法能够从轻处置。被告人刘军认罪认罚,能够依法从宽处理。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如上判定。

主审法官告知记者,欺诈罪是指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别人资产的成心,运用虚拟现实、隐秘本持平手法,致使被害人陷于知道过错而处置产业的行为。

本案中,被告人刘军根据行长身份,在本身存在巨额债款、股市亏本的情况下,使用客户的信赖,虚拟现实,借钱炒股、归还钱款的行为,依法应当定性为欺诈。归纳被告人刘军具有率直、认罪认罚等量刑情节,作出如上判定是恰当的。

一起,主审法官还表明,被告人刘军本来有面子的作业仍是银行点的负责人,发财心切“借钱”从事炒股,从小康之家到锒铛入狱,经验可谓之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