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法院受理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原副总裁王建才贪污案

近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提起公诉的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裁,上海新华传媒连锁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总经理王建才涉嫌贪污罪一案。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指控:

2009年4月至2016年2月,被告人王建才在担任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及新华连锁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期间,使用职务便当,在新华连锁公司租借商业用房过程中,选用虚增租借中间环节的办法,先行经过其个人实践操控的上海准弈交易有限公司等公司,从新华连锁公司贱价承租,再加价转租别人,以“高收低付”的方法截留本应由新华连锁公司收取的商业用房租金收益,从中并吞租金差价合计人民币1.6亿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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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让新华连锁公司为其个人实践操控的商业用房付出工程款,非法占有新华连锁公司资金人民币194万元。王建才将上述钱款用于归还其个人运营公司的银行贷款、出资证券期货、水产饲养项目等。

上海二中院将择期揭露开庭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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