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76 证券简称:永安行 编号:2020-022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说或许严重遗失,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当单个及连带职责。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永安行科技有限公司)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出资者合法权益保护作业的定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定见》(国发[2014]17号)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严重财物重组摊薄即期报答有关事项的辅导定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文件的规矩,上市公司再融资摊薄即期报答的,应当许诺并实现添补报答的详细办法。

为保证中小出资者知情权,保护中小出资者利益,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整体董事、高档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践操控人依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矩对公司添补报答办法可以得到实在实行做出了相关许诺,详细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档管理人员许诺

公司的董事、高档管理人员将忠诚、勤勉地实行职责,保护公司和整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矩,公司的董事和高档管理人员别离对公司添补报答办法可以得到实在实行作出以下许诺:

1、许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许个人运送利益,也不选用其他方法危害公司利益;

2、许诺对自己相关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束缚;

3、许诺不动用公司财物从事与自己所实行职责无关的出资、消费活动;

4、许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查核委员会拟定的薪酬准则与公司添补报答办法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未来施行新的股权鼓励计划,许诺拟发布的股权鼓励计划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添补报答办法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作为添补报答办法相关职责主体之一,若违背上述许诺或拒不实行上述许诺,自己赞同承受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组织依照其拟定或发布的有关规矩、规矩对自己作出的相关处分或采纳的相关监管办法;

7、自本许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施行结束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添补报答办法及其许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矩的,且上述许诺不能满意中国证监会该等规矩时,自己许诺到时将依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矩出具弥补许诺。

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践操控人许诺

依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矩,为保证公司添补即期报答办法可以得到实在实行,公司控股股东、实践操控人作出如下许诺:

1、自己许诺不越权干涉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吞公司利益;

2、作为添补报答办法相关职责主体之一,若违背上述许诺或拒不实行上述许诺,自己赞同承受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组织依照其拟定或发布的有关规矩、规矩对自己作出的相关处分或采纳的相关监管办法;

3、自本许诺出具日至本次发行施行结束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添补报答办法及其许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矩的,且上述许诺不能满意中国证监会该等规矩时,自己许诺到时将依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矩出具弥补许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