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晚,科华生物(002022)公告2021年度陈述、2022年一季度陈述及退市危险警示公告等多份公告。2021年度,公司完成营收42.68亿元,完成归母净利润7.21亿元,并向整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盈利0.65元(含税)。2022年一季度,公司完成营收4.2亿元,完成归母净利润2228.32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因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天隆公司暂时失控,导致公司2021年度财政报表被出具无法表明定见的审计陈述,一起天隆公司自2021年10月1日起暂不归入公司兼并报表。此外,公司股票5月5日停牌1天,并自5月6日起被施行“退市危险警示”和“其他危险警示”处理,股票简称变更为“*ST科华”。

控股子公司暂时失控 科华生物监事会提中泰证券通达信醒保障上市公司股东权益

公司表明,因公司控股子公司西安天隆、姑苏天隆(合称“天隆公司”)办理层违背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办理规章制度的规则,违背天隆公司《公司章程》规则,回绝实行天隆公司董事会做出的抉择,回绝合作公司延聘的立信管帐师展开2021年度审计工作,回绝供给天隆公司2021年度财政账册等重要信息,导致公司2021年度财政陈述被立信管帐师出具了无法表明定见的审计陈述。依据相同原因,公司董事会依据慎重考虑,审议将天隆公司自2021年10月1日起暂不归入公司兼并报表。

公司表明,公司合法持有天隆公司62%的股权,是天隆公司的合法控股股东,但受限于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保全裁决的约束,公司对天隆公司的操控权受到影响,现在无法获得天隆公司的财政资料,无法把握天隆公司的实践运营情况、财物情况及面对的危险等信息,公司对天隆公司的办理操控无法得到天隆公司办理层的实行。公司已暂时失掉对控股子公司西安天隆和姑苏天隆的操控。

依据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公司提申述讼的发展公告》,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已别离向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和姑苏工业园区人民法院提起股东知情权之诉,申述两家子公司连带彭年才、李明、苗宝刚为第三人,恳求依法判令天隆公司供给2021年1月1日至实践供给之日期间的被告公司的管帐账簿(包含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其他辅助性账簿)和管帐凭据(含记账凭据、相关原始凭据及作为原始凭据附件入账备检的有关资料)。到公告发表日,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和姑苏工业园人民法院,对公司提起的上述股东知情权之诉均已立案,没有开庭审理。

此外,公司监事会于今天审议经过《关于致天隆公司的提示函》和《关于致天隆公司少量股东的提示函》。监事会提示天隆公司有必要遵法合规运营,天隆公司的董事、监事、高档办理人员有必要遵遵法令、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实在实行忠诚责任和勤勉责任;提示天隆公司彭年才、李明、苗保刚、西安昱景同益企业办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四位少量股东有必要合法行使股东权力,保证天隆公司的遵法合规运营。科华生物持有天隆公司62%股权对应的权益归于科华生物整体股东,天隆公司及4位少量股东有必要保证悉数产业的整体性、安全性和独立性。天隆公司有必要保证管帐凭据、管帐账簿、财政管帐陈述的完整性和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