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33证券简称:永辉超市公告编号:临-2019-50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永辉青禾商业保理(重庆)有限公司展开供应链应收账款财物证券化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说或许严重遗失,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当单个及连带责任。

为拓展控股子公司永辉青禾商业保理(重庆)有限公司融资途径,盘活存量财物、加快资金周转,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永辉青禾商业保理(重庆)有限公司(“永辉保理”、“公司”)拟以永辉超市及其部属公司的供应链应收账款债务及其隶属权益作为根底财物,经过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证汇通”)作为处理人及推行组织,建立“山证汇通-永辉保理供应链应收账款财物支撑专项方案”(称号终究以“方案说明书”载明为准,“专项方案”),以发行财物支撑证券的方法进行融资。

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举行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经过了《关于子公司拟展开财物证券化项意图方案》,本次生意不构成相关生意,也不构成《上市公司严重财物重组处理办法》规则的严重财物重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则,本方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专项方案的概述

公司拟将《财物生意协议》约好的永辉超市及其部属公司对债务人享有的供应链应收账款债务及其隶属权力作为根底财物转让给山证汇通建立的专项方案,专项方案以向出资者发行财物支撑证券的方法征集资金,以征集资金作为购买根底财物的购买价款。专项方案存续期间,根底财物收回资金发生的现金流将按约好划入专项方案账户,由专项方案保管人依据处理人的分配指令对现金流进行分配。

二、专项方案基本情况

(一)生意结构

1、建立专项方案

专项方案认购人经过认购专项方案比例的方法,将认购资金以专项财物处理的方法托付处理人山证汇通处理,处理人以此建立专项方案,专项方案认购人获得财物支撑证券,成为财物支撑持有人。

2、购买根底财物

处理人依据其与原始权益人永辉超市签定的《财物生意协议》,以专项方案资金向公司购买该协议约好的根底财物。

3、专项方案账户的保管

处理人与保管银行签署《保管协议》,保管银行承受处理人的托付对其开立的专项方案账户进行处理,担任专项方案资金的收回、划付等保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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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财物支撑证券的挂号、保管及结算服务

处理人与监管部门指定的挂号保管组织和署理兑付组织对财物支撑证券进行挂号、保管和结算服务。

(二)专项方案规划

本专项方案拟以申报储架总规划不超越20亿元(含20亿元),经上海证券生意所审阅经往后,自无异议函出具之日起2年内择机发行;详细各期专项方案发行规划依据根底财物的情况以及公司在上海证券生意所获批的金额为准。

(三)拟发行的财物支撑证券情况

发行规划:拟申报储架总规划不超越20亿元(含20亿元)

详细各期专项方案发行规划以实践建立时的规划为准;

发行期限:各期专项方案的财物支撑证券的预期到期日距该期专项方案建立日不超越24个月,财物支撑证券的征集规划以方案处理人到时宣布的专项方案建立公告为准;

发行利率:依据发行时的商场情况确认;

发行目标:向合格出资者发行,发行目标不超越200人;

其他:终究方案以上海证券生意所赞同/审阅为准。

(四)挂牌转让地址

上海证券生意所

(五)增信办法

为专项方案增信之意图,由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为专项方案担任一起债务人出具《付款确认书》并以担任一起债务人出具董事会抉择。详细事宜以出具的《付款确认书》和以一起债务人出具董事会抉择为准。

三、方案处理人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根底材料

一致社会信誉代码:91140000110013881E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侯巍

注册资本:282872.5153万人民币

企业地址: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世界贸易中心东塔楼

运营范围:证券生意;证券自营;证券财物处理;证券出资咨询;与证券生意、证券出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出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供给中心介绍事务;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揭露征集证券出资基金处理事务。

(2)基本情况

山西证券现持有中国证监会于2016年7月29日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运营证券期货事务许可证》。

到2018年12月31日,山西证券总财物为572.45亿元,净财物为129.97亿元,2018年度完成经营总收入68.51亿元,利润总额2.87亿元,净利润2.19亿元。

四、授权事宜

提请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与本次专项方案有关的全部事宜,包含但不限于:

1、依据商场条件、方针环境以及监管部门的要求修订、调整上述财物证券化的融资方案和增信方案;

2、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签署、修正与上诉项目有关的必要文件;

3、选聘上述项目触及的相关中介组织并与其线束相关的聘任协议或服务协议;

4、处理与上诉项目发行和存续期间有关的其他必要事宜。

该等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经过之日起至相关授权事宜处理结束之日止。

五、独立董事独立定见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拟展开财物证券化项意图方案进行了审阅,宣布独立定见如下:

公司运用供应链应收账款进行财物证券化,将应收账款转变为流动性较高的现金财物,可以拓展融资途径、盘活存量财物,有利于公司更好的展开事务。财物证券化是股权融资、债务融资之外的另一种融资方法,融资期限较长,可以有用下降融资本钱、进步资金运用功率,削减公司受银行信贷方针的影响,可成为公司现有融资方法的有利弥补。

综上,独立董事赞同本次拟展开证券化项意图方案。

六、专项方案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运用供应链应收账款进行财物证券化,将应收账款转变为流动性较高的现金财物,可以拓展融资途径、盘活存量财物,有利于公司更好地展开事务。财物证券化是股权融资、债务融资之外的另一种融资方法,融资期限较长,可以有用下降融资本钱、进步资金运用功率,可成为公司现有融资方法的有利弥补。本次专项方案的施行,可以进步公司财物运用功率,进一步优化融资结构,为公司未来事务开展的流动资金需求给予进一步的保证。

七、专项方案或许存在的危险

本专项方案需获得上海证券生意所出具的挂牌转让无异议函,发行完成后需报中国证券出资基金业协会存案。财物支撑证券的发行利率遭到微观经济环境的影响,或许会影响公司的融资本钱。

本专项方案作为创新式财物运作形式,其顺畅施行还将遭到方针环境和商场利率水相等多重要素的影响,或许存在必定的不确认性。若该项目获得本质发展,公司将依照证券监管组织相关规则及时实行宣布责任。

特此公告。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