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信家电(000921)与海信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

格隆汇11月5日丨海信家电(000921)公布,公司于2019年11月5日与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海信财务公司”)签署了《金融服务协议》,在该协议下就公司拟于2020年度内在海信财务公司办理的一系列金融服务进行了约定: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将接受海信财务公司在其业务范围内提供的一系列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存款服务、贷款服务、开具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服务、票据贴现服务及监管部门批准海信财务公司可从事的其他业务,具体业务如下:

1、公司在海信财务公司的存款每日日终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68亿元(含利息);

2、贷款、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每日日终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15亿元(含利息及手续费);

3、公司在海信财务公司办理票据贴现服务的贴现利息每年上限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4、海信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结售汇服务每年上限不超过3亿美元;

5、海信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资金收支结算等代理类服务,服务费每年上限不超过人民币300万元。

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成立日期于2008年6月12日,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东海西路17号,法定代表人:周厚健,注册资本:人民币13亿元,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071788291XT,业务范围: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批准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新增业务范围的批复》(银监复〔2010〕185号)批复,海信财务公司的经营范围如下:1、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2、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3、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4、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5、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6、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7、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8、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9、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10、从事同业拆借;11、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12、除股票二级市场投资以外的有价证券投资;13、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海信财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海信集团有限公司。海信财务公司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金融服务协议》项下的交易有利于公司进一步降低资金融资成本,保持相对稳定的外部融资规模,进一步加强规避国家货币政策调整风险的能力,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供给的稳定性,同时也可以进一步提高资金运作效率。

海信家电(0009巴克莱银行21)与海信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