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央行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修正主张稿)》,向社会揭露征求意见。这是《商业银行法》自1995年施行以来的第三次修正,前两次别离是2003年、2015年。

央行表明,近十余年来,我国银行业飞速发展,参加主体数量急剧添加,规划继续强大,事务范围逐渐扩展,立异性、交叉性金融事务不断涌现,立法和监管面对许多新情况,现有的很多条款已不习惯实践需求,亟待全面修订。

现行的2015年版《商业银行法》共九章95条。《修正主张稿》共十一章127条,其间整合后新设或充分了四个章节,别离包括公司办理、本钱与危险办理、客户权益维护、危险处置与商场退出。

时隔五年 商业银行法再迎全面修订  完善银行风险处置和退出机制 重申商业银农村信用合作社站行不得在境内从事证券经营业务

保存银行分业运营要求

《修正主张稿》清晰将根据银行财物负债规划、危险水平、体系重要性等要素,对银行施行全面继续的差异化监管,并清晰要在危险监管目标、公司办理、信息发表事项和详细要求、现场查看频率和其他监管办法强度等方面拟定详细的差异化监管标准。

《修正主张稿》还新设商业银行公司办理章节,吸收现行监管准则中的有利做法,增设股东责任与股东制止行为。杰出董事会核心效果,标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等事项。进步监事会独立性与监督效果,树立监事会向监管安排陈述机制。健全内部操控,标准鼓励束缚机制、信息发表与相关买卖办理。

《修正主张稿》新增多项维护客户权益的要求。如清晰银行向客户供给与其危险承受才能不相匹配的产品和服务,形成客户丢失的,应当承当补偿责任。不得过度放贷和掠夺性放贷,应合理确认授信额度和利率,不得供给显着超出客户还款才能的授信。不得绑缚出售,不得对产品和服务施行强制性调配出售或许在合同中附加不合理的买卖条件。不得搜集与事务无关的个人信息或许采纳不正当方法搜集个人信息,不得篡改、倒卖、违法运用个人信息。

不过,与此前商场主张以及风闻所不同的是,在商业银行的分业运营方面,《修正主张稿》连续了现行《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三条规则,再次着重“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出资和证券运营事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出资或许向非银行金融安排和企业出资,但国家还有规则的在外”。

健全处置与退出安排

在总结前期针对高危险金融安排处置经历的基础上,《修正主张稿》对《商业银行法》所规则的危险处置要求进一步细化,树立危险评级和预警、前期纠正、重组、接收、破产等有序处置和退出机制,标准处置程序,严厉处置条件。这与监管部门此前屡次提及的高危险金融安排处置机制的思路一脉相承。

例如,《修正主张稿》清晰商业银行因本钱充足率大幅下降等原因影响存款安全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办理安排或许存款稳妥基金办理安排可根据三类景象采纳不同的前期纠正办法。《修正主张稿》还进一步丰厚《商业银行法》所规则的接收事宜,新增接收条件、接收安排责任、过桥商业银行要求,并细化破产清偿次序。

详细来说,在接收条件方面,《修正主张稿》清晰,商业银行呈现下列景象之一,现已或许或许导致商业银行无法继续运营,严峻影响存款人利益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办理安排能够决议对该银行施行接收,并建立或许指定接收安排,详细施行接收作业:一是财物质量继续恶化;二是流动性严峻不足;三是存在严峻违法违规行为;四是运营办理存在严重缺点;五是本钱严峻不足,经采纳纠正办法或许重组仍无法康复的;六是其他或许影响商业银行继续运营的景象。

此外,与商业银行违法行为所发生的经济与社会负面效应比较,现在关于违法行为的处分力度偏低,因而,《修正主张稿》也专门在第十章法律责任章节加大违法处分力度。扩大违规处分景象,增设对商业银行股东、实践操控人以及危险事情直接责任人员的罚则。引进约束股东权力、薪酬追索扣回等办法,强化问责追责。大幅进步罚款上限,针对多项商业银行违法行为,将罚款规划从违法所得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放宽至一倍以上十倍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