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昨日发布人民银行重庆经营办理部行政处分信息公示表(渝银处分公示〔2021〕4号),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银行”)重庆分行存在四宗违法违规行为,分别为超越期限或未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账户开立、改变、吊销等材料。对外付出残损、污损的人民币。未及时存案个人前置体系用户。未依照规则实行客户身份辨认责任;未按规则保存客户身份材料和买卖记载;未按规则报送可疑买卖陈述。中国人民银行重庆经营办理部对其正告,并处分款216.6万元。

周敏时任广发银行重庆分行运营科技部总经理,对该分行“未依照规则实行客户身份辨认责任”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中国人民银行重庆经营办理部对周敏处以罚款3.5万元。

张艳时任广发银行重庆分行法令与合规部(原合规与内审部)总经理,对该分行“未按规则报送可疑买卖陈述”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中国人民银行重庆经营办理部对张艳处以罚款1万元。

广发银行重庆分行四宗违法遭罚217万 超期未报美股燃料电池送资料

揭露信息显现,广发银行前三大股东中,第一大股东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股份额为43.69%;中信信任有限责任公司、国英大世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各自持有广发银行15.65%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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