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虹佳华:大众持股量削减至约23.53%

格隆汇11月12日丨长虹佳华(08016.HK)公告,公司在预备主张自GEM转往主板上市的过程中,知悉集团经过VIE协议操控的运营实体四川长虹(600839)云核算有限公司的一名前董事为持有76.04万股公司股份的公司股东,其持股约占公司于2019年5月17日(公司股东特别大会同意VIE架构生效日)至2019年6月3日期间已发行股总额约0.05%,该名股东于期间A为OPCO的董事及因而被视为公司的中心相关人士(界说见GEM上市规矩)。监于上述原因,公司的大众持股量在期间A由约25.01%削减至约24.96%,低于GEM上市规矩第11.23(7)条规矩的25%最低大众人士持股百分比。

别的,公司知悉,于2019年6月3日,前述股东辞去OPCO董事职位,同日,OPCO委任两名新的董事,该两名新委任董事亦为公司股东,别离持有2079.96万股及78.89万股公司股份,约占公司于公告日期已发行股总额约1.48%。因而,该两名股东于2019年6月3日至2019年11月11日辞任OPCO董事期间各自被视为公司的中心相关人士(界说见GEM上市规矩)。监于上述原因,公司的大众持股量在期间B削减至约23.53%,低于GEM上市规矩第11.23(7)条规矩的25%最低大众人士持股百分比。

公司现已采纳恰当办法,按GEM上市规矩于合理可行的情况下赶快康复至少25%大众人士持有公司股份。该三名股东自其辞任OPCO董事日起及于公告日期已不再被视为公司中心相关人士。据此,公司已满意GEM上市规矩11.23(7)条有关最低大众持股量要求。

「华尔街金钱永不眠」长虹佳华公众持股量减少至约2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