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讯(记者 时超)9日,亚星化学(600319)公告称,公司近期收到潍坊市寒亭区法院送达的《开庭传票》,公司诉中环寰慧(潍坊)节能热力有限公司生意合同纠纷一案已取得寒亭区法院受理,将于5月24日在潍坊经济开发区审判庭开庭审理。

据悉,2018年11月亚星化学(600319)与中环寰慧(潍坊)签定《热力供给合同》,约好由公司在法定供暖期内向中环寰慧(潍坊)继续供给市政供暖蒸汽,合同有效期(即法定供暖期)自2018年11月15日起至2019年3月15日止(假如市政府供暖时刻调整,合同有效期依据市政府要求相应调整)。期间,中环寰慧(潍坊)依据合同负有分期付出蒸汽款的责任,一切金钱应在供暖期完毕后一周内悉数结清。

在法定供暖期内,公司已依据合同及实践事务需要向中环寰慧(潍坊)继续供给了足量合格蒸汽,但中环寰慧(潍坊)未按合同约好向公司足额付出金钱,合同约好的付款期限届满后,仍拖欠蒸汽款1748.92万元。公司向寒亭区法院提起诉讼。到本公告发表日,公司仍未收到上述蒸汽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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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星化学(600319)诉讼请求判令中环寰慧(潍坊)归还公司蒸汽款1748.92万元及逾期付出利息(自2019年4月1日起至欠款还清之日止,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本案诉讼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开销由中环寰慧(潍坊)承当。

亚星化学(600319)表明,鉴于本案没有一审开庭审理,暂无法确认本案对公司本期赢利或期后赢利的影响。公司将及时发表该案子的后续发展状况。股票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