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讯6月20日,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音讯称,为了不断改进宝鸡市房地产商场供需结构,优化商场环境,提振商场决心,宝鸡市拟定了触及住所用地出让优惠、缓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十条办法,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完成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作业方针。施行期限为一年。

其间,办法提出,支撑居民合理住宅需求。对居民家庭初次购买产品住宅的商业性个人住宅借款,首付款份额不低于20%;对具有1套住宅并已结清相应购房借款的家庭,为改进寓居条件再次请求借款购买产品住宅,金融机构履行首套房借款方针;对具有1套住宅且相应购房借款未结清的家庭,为改进寓居条件再次请求借款购买产品住宅,首付款份额不低于30%。

此外,办法提出,加大公积金支撑力度。经过住宅公积金借款购买住宅的,双缴存员工最高借款额度从40万元调至50万元;单缴存员工最高借款额度从30万元调至40万元。缴存人初次请求个人住宅公积金借款,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的,首付份额不低于20%;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首付份额不低于25%;缴存人第2次请求个人住宅公积金借款,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的,首付份额不低于25%;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首付份额不低于35%。

首创证券合一版(晨星资讯)

办法还提出,支撑非宝户籍人员购房需求。非宝鸡户籍来宝创业工作人员,在宝初次购房的,给予购房款2%的购房补助;契合引进人才条件,在宝初次购房的,给予购房款5%的购房补助;住宅在学区内的,凭签存案合同可处理子女就近入托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