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上海市榜首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揭露宣判被告人鲜某背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操作证券市场案,对鲜某犯背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80万元;犯操作证券市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万元,决议履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180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经审理查明:2013年7月至2015年2月,被告人鲜某使用担任上市公司A公司及其子公司B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实践操控人的职务便当,选用假造B公司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分包商林某签名、制造虚伪的资金付出申请与审批表等方法,以付出工程款和来往款名义,将B公司资金划转至该公司实践操控的林某个人账户、相关房产项目部账户,再经过上述账户划转至鲜某实践操控的多个公司、个人账户内,转出资金循环累计达人民币1.2亿余元。其间,2360万元被鲜某用于理财、生意股票等,至案发没有偿还,且部分资金已被结转至开发本钱账户。

2015年间,被告人鲜某作为A公司的实践操控人、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个人决议发动公司称号改变程序。A公司更名为C公司过程中,鲜某操控了A公司信息的生成以及信息发表的内容,且信息发表的内容具有诱导性。同年4月30日至5月11日间,鲜某经过其操控的证券账户组,买入A公司股票合计2520万余股,买入金额2.86亿余元。5月11日,A公司有关称号改变的公告发布后,股票接连涨停。

法院以为,被告人鲜某作为上市公司A公司的董事长、实践操控人,违反对公司的忠诚责任,使用职务便当,将上市公司资金用于个人盈利活动,致使上市公司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背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鲜某经过操控上市公司信息的生成以及信息发表的内容,误导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影响证券买卖价格与买卖量,并进行相关买卖,其行为已构成操作证券市场罪,且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对鲜某应当两罪并罚。结合本案的现实、性质、情节和社会损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定。

「什么叫a股」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还操纵证券市场 董事长获刑五年罚金1180万

来历: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