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在柳州的宜州籍男人韦某为牟取小利,不只收买银行卡、手机卡、身份证转卖,还为他的外甥兼买家黄某供给收货转寄“事务”。这种不合法的生意必定不能做,继4月30日韦某被柳州警方捕获并刑事拘留后,5月26日,黄某亦被警方捕获归案,舅甥俩终在看守所内“聚会”。

4月28日,柳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四大队接到大众告发,称居住在柳邕路某小区的男人韦某近期屡次收到外地寄来的包裹,包裹内疑似为银行卡、身份证等物。4月29日下午5时许,侦查人员通过埋伏守候,在该小区的一家便利店内捕获前来取包裹的韦某,现场拆开包裹一看,里边装着用塑料袋分装的银行卡、手机卡、U盾、身份证共13套。侦查人员依法搜寻韦某坐落小区内的住处,又搜出已用塑料袋分装好的银行卡、手机卡、U盾、身份证合计41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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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某现年44岁,系宜州市人,在柳州日子多年,无合理工作,2012年12月曾因贩卖假发票被公安机关捕获处理。此次被人赃并获,韦某很快供认了屡次贩卖银行卡牟利的犯罪行为。

据韦某供述,上一年12月,其居住在忻城县的外甥黄某向其点拨一条挣钱之道:黄某为他人“做账”需求很多的银行卡,韦某假如弄到同一人的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卡、U盾,一套能够交给韦某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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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某眼睛一亮,立马赶回宜州老家招揽生意:叫朋友、老乡持自己身份证处理一张带U盾的银行卡和一张手机卡,交给600元钱连同身份证一同买下,然后以900元一套易手卖给黄某。老家的“资源”究竟有限,韦某又到柳州市江滨公园一带寻觅清闲人员,以相同的方法做“生意”。韦某告知,先后转卖给黄某30多套银行卡,不合法获利上万元。

此外,韦某还为黄某供给收件转寄“服务”:黄某将收买来的成套银行卡、手机卡、U盾、身份证寄给韦某,韦某再按黄某供给的地址寄到福建、广东等地,韦某每接纳一个包裹收取“手续费”20元。

4月30日,韦某因涉嫌阻碍信用卡办理罪被刑事拘留,送入柳州市第二看守所拘押。5月26日上午,黄某认为风声已过,来到柳州刺探状况,成果被一向布控着他的侦查人员捕获,相同以涉嫌阻碍信用卡办理罪刑事拘留。

修改丨黄俏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