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晚间,南京银行在官发布《商业银行署理村镇银行资金清算事务阐明》称,村镇银行的资金清算都是经过有清算资历的商业银行署理的。商业银行署理村镇银行清算是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进农村地区付出服务环境的辅导定见》和《付出结算事务署理方法》规则依法合规展开,是一项惯例的署理事务。在署理清算过程中,作为署理清算行的商业银行,担任清算指令的接纳和按指令收付资金作业,只与被署理行和人民银行产生清算联系。

阐明中举例,汇款人要将其在A银行的资金转给村镇银行,A银行受理后,将该笔资金转入A银行在人民银行开立的备付金账户,人民银行依据A银行的清算指令,将该笔资金转入村镇银行的署理清算行在人民银行开立的备付金账户,并告诉署理清算行,署理清算行依据该指令,将该笔资金转给村镇银行。在资金转给村镇银行后,署理清算行的作业完结。

[290001]南京银行回应代理村镇银行资金清算业务:只作为资金清算通道,不承担资金风险

商业银行署理村镇银行清算事务只作为资金清算通道,不承当资金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