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财政部、证监会发布《关于深交所主板与中小板兼并后原中小板上市公司施行企业内部操控标准系统的告诉》(简称《告诉》)表明,深交所主板与中小板兼并后,原中小板上市公司应当于2022年1月1日起全面施行企业内部操控标准系统。

《告诉》表明,经国务院赞同,2021年2月5日,证监会正式批复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兼并主板与中小板。依据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原银监会、原保监会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企业内部操控配套指引的告诉》(财会〔2010〕11号)和财政部办公厅、证监会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2012年主板上市公司分类分批施行企业内部操控标准系统的告诉》(财办会〔2012〕30号)的有关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在主板上市公司分类分批施行《企业内部操控根本标准》(财会〔2008〕7号)和《企业内部操控配套指引》(财会〔2010〕11号)(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操控标准系统)。为稳步推动资本市场有用施行企业内部操控标准系统,深交所主板与中小板兼并后,原中小板上市公司应全面施行企业内部操控标准系统。

「中富证券」原中小板上市公司明年起全面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

《告诉》清晰,原中小板上市公司应当于2022年1月1日起全面施行企业内部操控标准系统,并在发表2022年公司年报的一起,发表公司内部操控点评陈述以及财务陈述内部操控审计陈述。

《告诉》表明,原中小板上市公司应当高度重视内部操控系统建造作业,全面依照企业内部操控标准系统的要求,整理业务流程,精确辨认、点评公司面对的各类内外部危险,完善内部操控措施,优化信息系统,加强内部监督,定时展开内部操控自我点评,健全内部操操控度,切实做好施行前的各项准备作业。

《告诉》表明,自告诉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为过渡期。过渡期内原中小板上市公司应当依照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发表内部操控相关的信息。鼓舞原中小板上市公司在自愿的基础上提早履行企业内部操控标准系统的发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