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惠州市住宅和城乡建设局官音讯,为进一步清晰运用住宅公积金用于付出购房首付款的操作标准,5月16日,惠州市住宅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市住宅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提取住宅公积金付出购房首付款有关事项的告诉(试行)》(简称《告诉》)。《告诉》对申报提取住宅公积金付出首付款事务予以进一步清晰。

《告诉》要求各县(区)住建、房管局(中心)、各房地产企业、各商业银行要大力支撑员工购买预售产品房提取住宅公积金付出首付款,减轻购房员工家庭付出首付款资金压力,更好满意购房员工合理住宅需求。

关于提取额度,新政说到,购房员工(含共有产权人)及爱人累计公积金提取总额不超越《购房认购书》约好的首付款;如购房合同存在其他非直系血亲的共有产权人,有区分产权份额的,按约好份额提取;没区分产权份额的,按人数份额均分。

《告诉》说到,购房员工(含共有产权人)及爱人可先向惠州市住宅公积金管理中心请求提取公积金账户内的住宅公积金用于付出购房首付款,但须契合以下条件:(一)在惠州购买新建产品住宅(含预售房和现房)。(二)所购产品房的房地产企业、购房员工(含共有产权人)及爱人一起签署《购房员工提取住宅公积金付出首付款承诺书》。

在此之前,惠州市住宅和城乡建设局等六部分于4月30日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的告诉》,该告诉说到,加大公积金购房支撑力度。缴存员工在惠州购买新建产品住宅的,答应先提取自己及其爱人的住宅公积金用于付出购房首付款。加大宣扬力度,执行《惠州市人才住宅公积金优惠方针施行办法(试行)》。全面铺开住宅公积金受托付银行处理商转公事务。

此外,完善住宅出售方针,满意惠阳区和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的合理住宅需求,不再归入限购要点片区。

《告诉》还着重,加强部分协同,深化信息同享集成,优化事务流程,推广新建产品房“交房即发证”。鼓舞房地产业协会展开“三天无理由退定”“安居惠州、定心购房”建议活动,为居民购房供给便当条件。鼓舞产品住宅项目带装饰交给,支撑绿色修建、装配式修建等高质量项目优质优价。

「300021股票」广东惠州:支持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 减轻资金压力

在满意合理购房信贷需求方面,商业银行要施行好差别化住宅信贷方针,合理确认本行商业性个人住宅告贷的首付款份额和告贷利率。树立科学审慎的信誉评价系统,对具有购房才能的购房人,提高告贷和还款便当度,更好满意购房者合理住宅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