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林女士(化名)在刷剧时发现电视剧的取景地竟是自己坐落宁波、一向空置的别墅,随后将电视剧出品方、物业公司、播映渠道等诉至法院,要求补偿近300万元。

日前,宁波慈溪市法院作出一审断定:判令两部电视剧的出品方补偿林女士财产丢失、房子占有费等40余万元,驳回原告以“拍照、播出房子场景的行为侵略隐私权”提出的补偿200万元的诉讼请求,以为出品方、播映渠道不构成隐私侵权,原因是案涉房子在购买前作为样板房向不特定大众展现,其结构、装饰装饰、物品摆放等特征信息现已揭露,原告购买后也未对结构、装饰装饰做任何改动,不存在触及原告品格特征与含义,或反映原告人身、身份相关私密信息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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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是用于展现的样板房,就不归于产权所有人的私密空间?咱们对断定不服,会提起上诉。”3月3日,原告代理律师、浙江思伟律师事务所的王勤保律师告知汹涌新闻(pepaper)。

林女士久居杭州,老家在慈溪。2014年11月,她以近3000万元购入一套建筑面积820平方米的别墅。房子原为样板房,精装交给。因别墅一向空置,考虑到通风、维护,林女士2015年与小区物业签定托付保管书,把钥匙交给物业。

2019年9月,林女士在杭州的家看电视剧《我和我的儿女们》,猛地发现女主角竟睡在自家别墅主卧的床上。据清点,该剧触及其别墅的镜头有60余处,包含主卧、餐厅、厨房、地下室、楼梯等。赶回别墅查看后,林女士发现屋内设备多处损坏,包含玻璃决裂、地毯污渍、电梯损坏、家具磨损等。

2019年11月,林女士向法院申述电视剧出品方――宁波影视艺术有限责任公司、物业公司、播映渠道。上一年3月第一次开庭时,林女士得知另一部连续剧《大约是爱》也在她家别墅拍照。上一年12月,该案在追加被告后再次开庭。

一审断定书显现,法院以为,本案中两部电视剧的出品公司未经房子所有权人林女士赞同进入案涉房子拍照并形成房子及屋内物品危害,应付出相应的占用使用费并补偿相应丢失。经第三方公司评价,房子装饰及物品等丢失确定算计35万余元,法院断定由两部电视剧出品方各承当一半。另依据拍照时长,断定出品方各付出房子占用费2.88万元、1.85万元。

关于剧组进入案涉房子拍照电视剧的行为以及电视剧制造完成后授权播映中对案涉房子场景揭露的行为是否侵略原告隐私权,法院以为,该房子空间布局、装饰装饰、物品摆放等出现的特征信息不能直接确定为原告的隐私。

首要,案涉房子在购买前作为样板房,向不特定大众展现,内部结构、装饰、装饰、物品摆放等特征信息已进行了揭露,不归于隐私;其次,原告购买该房子后未对结构、装饰装饰做任何改动,屋内不存在触及原告品格特征与含义或反映原告人身、身份相关私密信息的物品。

因而,这套别墅虽有私家空间特点,但不存在与原告相关的私密内容,也不存在与原告人身自由、品格尊严相关的品格上的利益,不构成私密空间。剧组片面上不存在获取、探听、侵扰、走漏、揭露原告隐私的成心,客观上也未侵略原告人身自由和品格尊严,不构成对隐私权的侵略。

法院还确定,物业公司为两部电视剧剧组开门,允许其在房子内拍照,并收取《大约是爱》剧组的场所租赁费和补偿费用,为剧组的侵权行为供给协助,应对两部电视剧出品方的补偿义务承当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