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披违规、征集资金实践用处与预订用处不一致高鸿股份(000851)被出具监管函

12月19日音讯,高鸿股份(000851)(000851)因与子公司相关买卖未能及时信披、征集资金实践用处与约好用处不一致,且未实行审议程序被深交所下发监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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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深交所核对,2018年10月14日至11月28日期间,高鸿股份(000851)全资子公司江苏高鸿鼎恒及其子公司与相关方南京庆亚买卖签订了苹果手机收购合同,买卖金额为1.84亿元,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5.65%。但是高鸿股份(000851)却迟至2019年4月22日、5月14日才对上述买卖进行审议和信息发表。

2016年,高鸿股份(000851)经过非公开发行征集资金1.55亿元,依据征集说明书约好,征集资金拟悉数用于高鸿鼎恒智能化仓储物流渠道建设项目。2017年以来,运用1111.44万元的征集资金支付了高鸿鼎恒的货品运输费,与征集说明书约好用处不一致。与此同时,高鸿股份(000851)迟至2019年12月12日收到贵州证监局警示函刚才发表上述信息,并没有实行审议程序。

深交所确定,高鸿股份(000851)上述相关买卖实行审议程序、信息发表滞后等状况,违反了相关规定,采取了出具监管函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