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宣布的内容真实、准确、无缺天津一汽夏利股票,没有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述或严峻丢失。

一、股票生意失常不坚定的情况介绍

天津一汽夏利轿车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一汽夏利”于10月25日和10月26日连续两个生意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违反值累计抵达20%以上,按照《深圳证券生意所生意规则》的有关规则,归于股票失常不坚定情况。

二、公司注重、核实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生意所生意规则》的规则,公司向控股股东我国第一轿车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函询、公司内部也进行了必要核实,核实结论如下天津一汽夏利股票:

1、前期宣布的信息不存在需求更正、补偿之处。

2、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加快东北老工业基地复兴战略,推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加快吉林转型晋级和培育壮大新动能,2018年10月21日-24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和东北复兴金融协作机制在长春一同举办“金融助复兴—吉林行为”系列活动。在本次活动中,吉林省政府与多家金融机构签署了各项事业展开的战略协议,一同我国第一轿车集团有限公司或我国第一轿车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等16家银行签署了战略协作协议,本次签约将促进银企两头一同展开及长期协作,完结银企双赢政策。

我国一汽与各银行签署的上述战略协作协议是“结构性”协作协议,授信额度为“意向性”授信额度,并非实践授信额度,不代表我国一汽真实的资金需求。现在,对一汽夏利不构成影响。

3、近期公司运营情况正常,内外部运营环境未产生严峻改动。

4、为继续深化改革,完结企业资源合理配备,处理公司近年来因产品晋级、结构调整脚步没有跟上商场快速展开改动的要求导致的产品竞争力缺少、企业运营被逼的问题,保证企业平稳工作,为未来运营展开奠定出色的基础,现在,公司正在策划向一汽股份转让所持有的天津一汽丰田轿车有限公司15%的股权,该事项将构成相关生意和严峻资产重组,后续公司将按照有关严峻资产重组的规则实施信息宣布职责。

5、我国一汽在上述期间没有生意一汽夏利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宣布而未宣布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供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现在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则应予以宣布而未宣布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策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天津一汽夏利股票;董事会也未得知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则应予以宣布而未宣布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生意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宣布的信息不存在需求更正、补偿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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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宣布的现象。

2、公司于2018年10月13日宣布了《2018年前三季度成果预告》,估量2018年前三季度归归于上市公司母公司的净利润赔本:97000万元–103000万元。公司未公开的守时成果信息未向第三方供应。

4、公司稳重提示宽广出资者:《我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cninfo)为公司选定的信息宣布媒体,公司全部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宽广出资者理性出资,留心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一汽夏利轿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