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计划实施效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许严峻丢失,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单个及连带职责。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力帆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帆控股”)计划自2017年11月6日起通过“华润信赖?力帆1号单一资金信赖”以上海证券生意所生意体系注目的办法(包含但不限于会合竞价、大宗生意或许资产处理计划)增持本公司股份,未来六个月内,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不包含2017年11月6日已增持的3,070,973股力帆股份股票),增持股份数不逾越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1.3%(包含本次已增持部分)。

到本公告日,重庆力帆控股有限公司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力帆控股估计通过“华润信赖·力帆1号单一资金信赖”由上海证券生意所生意体系累计增持公司股票11,455,636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8766%。

一、增持主体的根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称谓:重庆力帆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帆控股”)。

(二)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力帆控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20,642,656股,占本次增持前公司股份总额(1,306,839,379股)的47.49%。

(三)到公告日,力帆控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20,642,6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49%,并通过“华润信赖·力帆1号单一资金信赖”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0,505,4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691%,估计持有公司股份641,148,122股,占总股本的49.06%。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根据对公司未来展开的决计,力帆控股计划于2017年11月6日起六个月内通过“华润信赖·力帆1号单一资金信赖”以上海证券生意所生意体系注目的办法(包含但不限于会合竞价、大宗生意或许资产处理计划)增持公司股份。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A股。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不包含2017年11月6日已增持的3,070,973股力帆股份股票),增持股份数不逾越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1.3%(包含本次已增持部分)。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资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力帆控股将根据对本公司股票价格不坚定情况等判别,择机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五)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17年11月6日起不逾越六个月。

三星s7上市时间(欣旺达股票分析)

(六)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及融资资金。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效果

到本公告日,力帆控股通过“华润信赖·力帆1号单一资金信赖”本次增持公司股份11,455,6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766%,未逾越本次增持计划数量上限,增持计划实施完毕。详细情况如下:

1、力帆控股于2017年11月6日通过信赖计划由上海证券生意所生意体系增持公司股票,增持数量为3,070,973股,增持价格区间为7.96元-8.12元之间,详细内容详见2017年11月7日力帆股份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继续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129号)。

2、2017年11月8日,力帆股份发布《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继续增持公司股票的开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130号),公司于2017年11月7日收到控股股东力帆控股告知,力帆控股2017年11月7日通过“华润信赖?力帆1号单一资金信赖”由上海证券生意所生意体系增持公司股份3,093,163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2367%,已逾越本次增持计划金额下限。

3、2017年11月9日至2018年5月6日期间,力帆控股通过“华润信赖·力帆1号单一资金信赖”增持公司股份5,291,500股。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后,力帆控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20,642,6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49%,并通过“华润信赖·力帆1号单一资金信赖”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0,505,466股(含力帆控股已于2017年5月5日至2017年11月5日通过“华润信赖·力帆1号单一资金信赖”已增持公司股份9,049,830股,详见2017年11月7日力帆股份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计划实施效果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128号),占公司总股本的1.5691%,估计持有公司股份641,148,122股,占总股本的49.06%。

四、律师专项核对定见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于2018年5月16日出具了《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份之法令定见书》,认为:增持人具有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要求;增持人实施本次增持已履行了必要的信息宣布职责;增持人的本次增持行为符合《收购处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第二项规矩的可以免于以要约办法增持力帆股份股份且可以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豁免要约恳求的现象。

五、备检文件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份之法令定见书》

特此公告。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18日

证券代码:601777证券简称:力帆股份公告编号:临2018-061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计划实施效果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