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亿"庞氏骗局"!实控人13岁停学打工,32岁盗窃入狱,1400万劳斯莱斯代步,现在正式宣判了!)

百亿爆雷途径旌逸集团迎来宣判!

2020年7月23日,上海二中院对旌逸集团、孔祥友不合法集资案揭穿宣判,以不合法吸收群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判处旌逸集团有限公司(本文简称“旌逸集团”)2100万罚金。

而旌逸集团实控人孔祥友,被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孔祥友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1000万罚金。

不合法集资130亿

近2万人“踩雷”

旌逸集团触及两项罪名,不合法吸存和集资诈骗,分别发生在两个不同的时间阶段。

上海二中院经审理查明,上海旌逸资产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旌逸资管”)成立于2011年1月,2014年7月周海生接手该公司,次月周海生树立上海人宇资产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宇公司”)。

2014年8月至2015年2月,旌逸资管和人宇公司未经赞同,承诺保本并许以8%至12.6%的年化收益,向1577人不合法吸收资金人民币2.5亿余元,其间已兑付本金6141万余元及利息413万余元。

接下来,本案的被告人孔祥友出场,不合法集资数额惊人。

2015年新年,孔祥友实践控制了旌逸资管、人宇公司和上海万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悦公司”),同年3月起旌逸资管“招兵买马”先后在上海等8省市设置分支机构。2016年7月,旌逸资管正式更名为旌逸集团。

到了2018年2月,孔祥友在旌逸集团及其相关企业人宇公司、万悦公司未获赞同的情况下,以出资项目的名义推出所谓理财产品,并选用签定《托付融资租赁合同》或《债款资产受让协议》以及相配套的《债款回购协议》《回购承诺书》等方法,承诺保本并以5.4%至26%年化收益为诱饵,向2.7万余人不合法集资130亿余元。

至案发,仍有1.9万余人本金计44亿余元无法归还。

途径爆雷案情回想

2018年2月11日晚,上海市普陀公安分局发布信息称,旌逸集团实践控制人孔某因涉嫌违法违法,于2018年2月10日向上海普陀警方投案自首,相关案情正在进一步查询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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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19日,经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赞同,普陀公安分局依法对旌逸集团实践掌控人孔某及参与不合法吸收群众存款违法的谢某、钱某等9名违法嫌疑人,以涉嫌不合法吸收群众存款罪予以逮捕。

2018年10月31日,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发布的案件侦办情况通报闪现,旌逸集团、孔某友涉嫌集资诈骗罪被移送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统辖。旌逸集团高管、各业务团队负责人、业务员等算计110人被依法采用刑事强制措施。警方已冻住涉案公司和涉案人员相关银行账户资金3.8亿余元。

约好项目开支不到5千万

实控人个人提现花用3亿

在本起案件中,除了130亿元的不合法集资数额惊人外,还有一组令人触目惊心的数字。

经审计,截止2018年2月,不合法集资130亿余元中,除案发后已被冻住银行资金及查获的现金外,主要是有以下去向:

1、用于兑付到期本息89亿余元;

2、返还钱款633万余元;

3、公司运营开支15亿余元;

4、以出资项目名义开支22亿余元,其间约好项目开支仅为4849万余元;

5、孔祥友个人提现花用3亿余元;

6、根据孔祥友指令划转至与集资参与人无关的个人和公司账户3亿余元。

上海二中院认为,旌逸集团不合法向社会群众变相吸收存款算计2.5亿余元,打乱金融次第,其行为已构成不合法吸收群众存款罪,且数额巨大;旌逸集团还以不合法占有为目的,运用诈骗方法不合法集资130亿余元,构成集资参与人丢掉44亿余元,其行为又构成集资诈骗罪,且数额特别巨大,故对旌逸集团应两罪并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