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融环境(300152)8月10日公告称中原证券大智慧,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等文件中原证券大智慧,公司的控股股东徐州丰利、实际控制人毛凤丽中原证券大智慧,以及收购事件中的关联方天津丰利等均拟被证监会采取行政处罚。而实际控制人毛凤丽还将被处以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中原证券大智慧,目前毛凤丽已经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

据了解,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虚假陈述司法解释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及利息损失。)

“我们已经开始接受科融环境(300152)股票投资者的委托。有望获赔的科融环境股票投资者范围是自2016年6月28日—2017年12月1日期间买入科融环境股票,并且在2017年12月1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者。”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臧小丽律师表示。

值得注意的,中原证券也将因此受罚。7月20日,中原证券已经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中原证券担任天津丰利收购科融环境控股股东杰能科技项目的财务顾问,证监会认定中原证券没有尽到勤勉尽责义务,未能发现天津丰利使用上市公司关联方杰能科技的资金用于本次收购,中原证券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为此,中国证监会拟对中原证券进行行政处罚。

中原证券大智慧(大智慧365)

中原证券在8月3日的公告当中表示,公司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上述罚款。公司举一反三,深化投资银行业务改革,全面修订完善了投行业务制度流程、优化了组织管理架构、提升了投行内部控制水平,以有效避免类似问题再度发生。

“中原证券可能面临的法律责任不仅仅是证监会出具的没收10万元业务收入,并处10万元业务收入三倍的罚款,中原证券还可能存在被投资者列入索赔对象,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法律风险。”臧小丽律师认为,专业的中介机构被投资者列入索赔对象并非没有先例。目前,昆明中院受理的昆明机床索赔诉讼案中,不少投资者将财务顾问中德证券列入了被告席中原证券大智慧;大智慧财务造假投资者索赔案中,众多投资者还起诉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专业中介机构是资本市场的看门人,我国《证券法》第173条规定:证券服务机构为证券的发行、上市、交易等证券业务活动制作、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财务顾问报告、资信评级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后续不排除有科融环境股票投资者将中原证券列入索赔对象,要求中原证券承担连带赔偿义务的可能性。”臧小丽表示。

中原证券大智慧(大智慧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