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胡辣汤”到“肉夹馍”:商标维权应以何为界?

中新网银川11月28日电(记者杨迪)从“逍遥镇胡辣汤协会”申述商家,到“潼关肉夹馍协会”向商家收取加盟费,连日来,一系列商标维权事情引发社会重视。

[我的金融界]从“胡辣汤”到“肉夹馍”:商标维权应以何为界?

本月2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逍遥镇”“潼关肉夹馍”商标胶葛回应:“逍遥镇”“潼关肉夹馍”无权收加盟费。现在,两家协会已中止相关维权行为,商标维权事情“尘埃落定”。

国家知识产权局现已定调,但相似的事例还有许多。据云南昆明当地媒体报道,近来,昆明多家店名中含有“眼镜”二字的餐饮运营者,被“眼镜”注册商标的商标权人包某申述。

记者了解到,包某在宁夏银川运营着一家名为“眼镜烧烤”的烧烤店。我国裁判文书网显现,包某相关30多起触及危害商标权胶葛,被告为西安、哈尔滨、重庆、厦门、西宁等多个城市的餐厅。包某要求被告撤除店内带有“眼镜”等相同或近似标识的店招、门头,并索赔数万元。其间,多申述讼被法院驳回或原告撤诉。

现在,包某所具有的“眼镜”商标,已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显现为“吊销/无效宣告请求检查中”。

在网络上,许多网友以为这归于“成心碰瓷”“歹意诉讼”。宁夏新中元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司鹏飞告知中新网记者,商标的维护强度与其显著性呈正相关,商标的显著性越强,其维护规模越大、强度越高。包某申述的规模触及全国多地的餐饮运营者,涉案商标“眼镜”为日常用语,并不具有显著性及知名度,其他地区带有“眼镜”字样的餐厅很难被确定存在侵权。这种诉讼行为必定程度上造成了司法资源的糟蹋,或许会被以为是歹意申述。

那么,商标维权应以何为界?“商标所有者有维护自己利益不被侵略的权力,可是要考虑维权的边界。”宁夏新中元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亚楠以为,商标维权诉讼是否构成歹意诉讼,需求依据片面目的、危害成果、因果关系等各方面要素归纳考量。她主张,大众在以为自己被侵权的情况下能够采纳合理的多种方法维权,既确保了自己权力不受侵略,也能削减对司法资源的占用。

宁夏市场监管厅知识产权维护处副处长张欣表明,各级知识产权部分应加强对大众宣扬遍及知识产权、商标维护的相关法律知识,对“歹意维权”的违法行为严厉依照法律法规处理;一起不能“因噎废食”,要维护好商标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发挥好地方品牌效应。(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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