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1月26日电据“郓城卫生健康法律”微信号26日音讯,为稳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效果,山东省菏泽市郓城县卫生健康综合法律大队持续对该县各级医疗机构展开常态化疫情防控法律检查。

1月24日,8家医疗机构因未按要求履行疫情防控办法被责令停业整顿:

1.郓城张鲁集镇冯垓村卫生室。未履行“1米线”距离要求;未设置流行症预检分诊台;门诊日志挂号信息不全;未查验健康码、未丈量体温;收治伤风患者。

2.郓城县潘渡镇东王村杨兰英卫生室。违规运用退烧药品;未树立流行症预检分诊挂号;未查验患者健康码、未丈量体温、未问询侨居史。

3.郓城南城社区王冬华卫生室。预检分诊挂号本与门诊日志挂号及处方挂号不一致;违规运用抗菌药物。

4.郓城县侯咽集镇孙垓村卫生室。未设置预检分诊台;无预检分诊挂号表;无体温丈量设备;医务人员未穿阻隔衣。

5.郓城清雅口腔诊所。未建立预检分诊;未查验健康码、未丈量体温;未履行就诊、陪诊人员“口罩必戴,体温必测”等疫情防控办法。

6.郓城县黄安镇于楼村卫生室。预检分诊挂号记载不全;无当日来诊挂号记载;医务人员未穿戴阻隔衣、未佩带口罩;无诊疗室消毒记载。

7.郓城县丁里长镇单垓村卫生。预检分诊挂号本与门诊日志挂号及处方挂号不一致,寄存退烧药品。

8.郓城惠平口腔诊所。预检分诊点未装备消毒液、口罩、一次性手套等防疫物品;预检分诊挂号本未挂号正在就诊患者基本信息;预检分诊点未进行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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郓城县卫生健康综合法律大队提示,疫情防控无小事,绝不容许松懈、麻木,将持续加强对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疫情防控作业的全面排查整治,对指令履行不到位、防控办法不健全的医疗机构坚决依法予以顶格行政处罚、停业整顿直至撤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予以暂停执业、撤消相关执业资质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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