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作业的决议计划布置,实在减轻企业担负,支撑企业复工复产,依据《湖南省医疗保障局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阶段性减征及缓缴员工基本医疗稳妥费的施行定见》(湘医保发〔2020〕10号)精力,结合我市实践,经市人民政府赞同,现就做好我市阶段性减征及缓缴员工基本医疗稳妥费作业告诉如下:

―、减征规模和期限

(一)减征规模。减征方针履行规模为全市参与员工医保的各类企业,按规则对员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施行折半征收。生育稳妥和员工医保个人缴费部分不予减免,参保单位补缴减征方针施行前的欠费、预缴减征方针停止后的员工医保费,均不归于此次减征方针规模。

(二)减征准则。统筹基金累计总存(扣除敷衍未付等资金后)可付出月数大于6个月的统筹区域应施行减征;统筹基金累计总存可付出月数小于3个月的县市区,不施行减征方针;统筹基金累计总存可付出月数大于3个月但小于6个月的县市区,准则上可不施行减征方针,确有必要减征的,由当地人民政府同意并报市医保部分存案后施行,减征期限不超越2个月。施行减征方针后,各县市区不得另行再下降参保单位缴费费率。

(三)减征期限。全市一致从2020年2月1日起到6月底前,对企业员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施行折半征收,减征期限为5个月。前期已足额交纳减征期应减免员工医保费的,多缴部分能够按规则抵缴后续应缴的医保费。

二、缓缴规模及期限

(一)缓缴规模。从2020年2月1日起,受疫情影响接连3个月呈现累计亏本的企业,可向参保地医保部分请求缓缴员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

(二)缓缴期限。缓缴方针履行时间为2020年年度内,不得推迟至2021年及今后年度交纳。缓缴期限不超越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减征期间不能一起享用缓缴方针。

怀化市医疗保障局

怀化市财政局

怀化市阶三金制药段性减征及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作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怀化市税务局

2020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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