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斯米克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斯米克股票,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悦心健康”)于近日收到实际控制人的关联方上海斯米克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米克装饰”)出具的《关于减持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通知》。斯米克装饰于2019年4月15日-7月17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了其持有的悦心健康13,695,86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1.6042%。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规定,斯米克装饰减持该部分股票无需预披露。

减持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以上斯米克装饰减持的公司股票来源为2018年3月2日至2018年7月20日期间通过二级市场增持买入的公司股票,详见公司2018年12月22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实际控制人的关联方2018年度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暨增持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9)。本次减持后,斯米克装饰不再持有悦心健康的股份。

2、斯米克装饰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单位:股

本次减持后,斯米克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米克工业”)与其一致行动人太平洋数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数码”)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为461,403,158股,占总股本比例为54.0427%,仍占公司绝对控股地位,实际控制人仍为李慈雄先生。

斯米克工业、太平洋数码、斯米克装饰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慈雄先生间接控制,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自公司最近一次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2016年3月15日)起至本次减持后,斯米克工业、太平洋数码、及其一致行动人斯米克装饰累计减持13,695,8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042%。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系股东根据相关投资孵化资金周转需求决定的,上述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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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述减持行为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3、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控股股东斯米克工业、一致行动人太平洋数码曾于2007年8月23日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

(2)控股股东斯米克工业、一致行动人太平洋数码曾于2012年12月3日承诺:1)自公司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斯米克工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认购的公司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斯米克股票;2)自公司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进行减持;3)自公司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若应斯米克工业的控股股东斯米克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的需求进行减持时,斯米克工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太平洋数码合计减持将严格控制在公司股份总数的5%以内。

(3)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慈雄先生、控股股东斯米克工业、一直行动人太平洋数码曾于2015年7月10日承诺:从即日起6个月内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所持公司的股票。

(4)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慈雄先生、控股股东斯米克工业、一致行动人太平洋数码及斯米克装饰曾分别于2018年2月27日、2018年6月22日承诺:依据《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上海斯米克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增持期间、增持完毕(最后一笔买入公司股票之日)六个月内及法定期限内不主动减持所持有的悦心健康股份。

以上承诺均已履行完毕,本次减持不违反以上承诺。

4、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慈雄先生、控股股东斯米克工业、一致行动人太平洋数码、斯米克装饰承诺:自2019年4月15日起连续六个月内出售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三、备查文件

1、《关于减持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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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