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业不作为、乱作为你还拿他没办法。
2、物业想尽办法掏空小区的修理基金,私吞本该归于业主的收益,如广告费,停车费,私租场所费等等
3、物业用满配的物业费规范,招尽量少的物业人员,还大多是老年人,吃空饷。
4、物业费大多数不开发票,形成很大税务缝隙。无税票就无法审记收入,分而食之!
5、所谓的业主委员会的人其实便是物业公司的代言人,勾通一同搞钱。
6、现在物业公司连根本的卫生都外包了,其他能外包的都外包,要物业何用,搞卫生人员其主业是收破烂,偶然有空才搞搞卫生。 房子修理基金是由哪个部分收的房子修理基金要依据详细的景象,由主管的部分收取,托付银行开设住所专项修理资金专户保管。

《住所专项修理资金处理办法》

第十条业主大会建立前,商品住所业主、非住所业主交存的住所专项修理资金,由物业地点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造(房地产)主管部分代管。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造(房地产)主管部分应当托付地点地一家商业银行,作为本行政区域内住所专项修理资金的专户处理银行,并在专户处理银行开立住所专项修理资金专户。

开立住所专项修理资金专户,应当以物业处理区域为单位设账,按房子户门号设分户账;未划定物业处理区域的,以幢为单位设账,按房子户门号设分户账。

第十一条业主大会建立前,已售公有住所住所专项修理资金,由物业地点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财政部分或许建造(房地产)主管部分担任处理。

担任处理公有住所住所专项修理资金的部分应当托付地点地一家商业银行,作为本行政区域内公有住所住所专项修理资金的专户处理银行,并在专户处理银行开立公有住所住所专项修理资金专户。

开立公有住所住所专项修理资金专户,应当依照售房单位设账,按幢设分账;其间,业主交存的住所专项修理资金,按房子户门号设分户帐。

第十二条商品住所的业主应当在处理房子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所专项修理资金存入住所专项修理资金专户。

已售公有住所的业主应当在处理房子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所专项修理资金存入公有住所住所专项修理资金专户或许交由售房单位存入公有住所住所专项修理资金专户。

公有住所售房单位应当在收到售房款之日起30日内,将提取的住所专项修理资金存入公有住所住所专项修理资金专户。 住所修理基金归于哪个部分处理体系您好,依照建造部、财政部1998年联合出台的《住所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备修理基金处理办法》规则,公共修理金是由整体业主交纳的,属整体业主一起一切。一般情况下由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来代管,业主委员会建立之后,公共修理金就会划转到业委会,由业委会行使处理权力。望采用

房子修理基金是由哪个部分收的依照建造部、财政部联合出台165号令《住所专项修理资金处理办法》[2] 规则,公共修理金是由整体业主交纳的,属整体业主一起一切。一般情况下由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来代管,业主委员会建立之后,公共修理金就会划转到业委会,由业委会行使处理权力。房子修理基金要依据详细的景象,由主管的部分收取,托付银行开设住所专项修理资金专户保管。

《住所专项修理资金处理办法》

第十条 业主大会建立前,商品住所业主、非住所业主交存的住所专项修理资金,由物业地点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造(房地产)主管部分代管。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造(房地产)主管部分应当托付地点地一家商业银行,作为本行政区域内住所专项修理资金的专户处理银行,并在专户处理银行开立住所专项修理资金专户。

开立住所专项修理资金专户,应当以物业处理区域为单位设账,按房子户门号设分户账;未划定物业处理区域的,以幢为单位设账,按房子户门号设分户账。

第十一条 业主大会建立前,已售公有住所住所专项修理资金,由物业地点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财政部分或许建造(房地产)主管部分担任处理。

担任处理公有住所住所专项修理资金的部分应当托付地点地一家商业银行,作为本行政区域内公有住所住所专项修理资金的专户处理银行,并在专户处理银行开立公有住所住所专项修理资金专户。

开立公有住所住所专项修理资金专户,应当依照售房单位设账,按幢设分账;其间,业主交存的住所专项修理资金,按房子户门号设分户帐。

第十二条 商品住所的业主应当在处理房子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所专项修理资金存入住所专项修理资金专户。

已售公有住所的业主应当在处理房子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所专项修理资金存入公有住所住所专项修理资金专户或许交由售房单位存入公有住所住所专项修理资金专户。

公有住所售房单位应当在收到售房款之日起30日内,将提取的住所专项修理资金存入公有住所住所专项修理资金专户。 房子修理基金怎样交?交到那里业主应当在房子交房前,交纳房子修理基金。首期房子专项修理资金,业主能够直接存入房子专项修理资金专户,也能够托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托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收到房子修理基金之日起30日内,将代交的房子专项修理资金存入房子专项修理资金专户。

依照建造部、财政部1998年联合出台的《住所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备修理基金处理办法》规则,公共房子修理基金是由整体业主交纳的,属整体业主一起一切。一般情况下由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来代管,业主委员会建立之后,房子修理基金就会划转到业委会,由业委会行使处理权力。1、修理基金的收取份额依照购房者从开发商处购买房子、处理产权过户时依照总房价2%~3%的份额交纳至物业地点区房地产主管部分指定的商业银行。修理基金的详细收取规范由各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分依据当地实践确认。

2、修理基金(maintenance fund)又称“公共修理基金”“专项修理基金”,是指住所物业的业主为了本物业区域内公共部位和共用设备、设备的修理维护事项而交纳必定规范的钱款至专项帐户,并授权业主委员会统一处理和运用的基金。

3、修理基金由该物业界的业主一起筹措,业主依照交纳份额享有修理基金的一切权,但运用权归整体业主一切,单个业主不得向银行提取自己一切的修理基金部分。修理基金与详细房子相结合,随房子存在而存在、灭失而灭失,不因详细业主的改变而改变,因房子产权改变成为新业主时,修理基金也应经旧业主更名为新业主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