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0年起,新建房子基本上都征收了房子修理基金。一旦小区内发生如房顶漏雨、路途陷落等公共建筑设施影响居民正常日子的问题时,便需求动用房子修理基金来修理。但有一件事许多市民并不知晓:假如您购买的二手房是2010年起新建的房子,则在处理二手房过户手续时,也需求将该房子原产权人名下的房子修理金过户到自己名下,否则会影响房子修理金的正常运用。这是记者3月11日从兰州市房产局了解到的。

据兰州市房产局物业处袁处长介绍,从2010年起,新建高楼在买卖时都征收了房子修理基金。征收的房子修理基金都在产权人名下,没有产权人授权,该基金任何人无法运用。该基金由房产处理部门监督、处理,完成专款专用。在房子买卖时,该基金会随房走,并不随人走。但买卖时,假如只处理了房子产权过户,而没有处理房子修理基金过户时,那么这笔钱虽然归于该房子发生的修理金,但因修理金户名与新房子产权人不符而无法正常运用。房产局主张市民在处理房产过户时,带着身份证一并将房子修理金过户到自己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