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78 证券简称:深圳新星 公告编号:2021-026

债券代码:113600 债券简称:新星转债

转股代码:191600 转股简称:新星转股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说或许严重遗失,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精确性和完整性承当单个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1年5月17日、5月18日接连两个生意日收盘价格跌幅违背值累计超越 20%,依据《上海证券生意所生意规矩》的有关规矩,归于股票生意反常动摇的景象。

●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践操控人,到本公告发表日,不存在应发表而未发表的严重事项或重要信息。

● 2021年5月13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生意所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的监管重视,公司2020年利润同比下降70.16%,公司未在会计年度完毕后一个月内及时、精确的发表成绩预告,直到4月16日才发表成绩预告,且公司成绩预告数据与实践成绩也存在必定的差异。

一、股票生意反常动摇的具体状况

到2021年5月18日上海证券生意所生意收盘,公司股票于 2021年5月17日、5月18日接连两个生意日内收盘价格跌幅违背值累计超越 20%,依据《上海证券生意所生意规矩》的有关规矩,归于股票生意反常动摇景象。

二、公司重视并核实的相关状况

(一)经公司自查,公司现在出产经营活动正常,商场环境或职业方针未产生严重调整,内部出产经营次序正常。

(二)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践操控人书面咨询核实,除现在公司正在施行股份回购方案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践操控人均不存在触及公司其他应发表而未发表的严重事项,包含但不限于严重财物重组、股份发行、债款重组、事务重组、财物剥离和财物注入等。

(三)公司未发现或许或现已对上市公司股票生意价格产生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商场风闻,也未触及热门概念事项。

(四)经公司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践操控人及其共同行动听、公司董事、监事、高档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生意反常动摇期间不存在生意公司股票的状况。

三、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承认,本公司不存在任何依据《股票上市规矩》等有关规矩应发表而未发表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谋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得悉依据《股票上市规矩》等有关规矩应发表而未发表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种类生意价格或许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发表的信息不存在需求更正、弥补之处。

四、其它事项阐明

2021年5月13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生意所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的监管重视,公司2020年利润同比下降70.16%,公司未在会计年度完毕后一个月内及时、精确的发表成绩预告,直到4月16日才发表成绩预告,且公司成绩预告数据与实践成绩也存在必定的差异。公司收悉监管部门监管函后,活跃进行反省与总结学习,保证后续不再有同类事情的产生,由此给出资者形成影响,公司深感抱愧。

五、相关危险提示

(一)二级商场危险

公司股票于 2021年5月17日、5月18日接连两个生意日内收盘价格跌幅违背值累计超越 20%,股价跌幅大于职业界大部分公司跌幅,敬请广阔出资者留意二级商场生意危险。到2021年5月18日收盘,公司股票市盈率(动态)61.51倍,市净率1.73,接连两个生意日累计换手率为8.43%。

(二)出产经营危险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生意所网站(sse)发表了《2020年年度陈述》及《2020年年度陈述摘要》,公司2020年度完成经营收入98,609.4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63%;完成净利润2,812.7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70.1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434.7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9.08%。

(三)严重事项发展危险

2020年9月10日公司举行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经过了《关于以会集竞价生意方法回购股份的预案的方案》,公司拟运用自有资金进行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500万元且不超越人民币7,000万元(含),回购的股份用于转化公司发行的可转化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生意所网站(sse)发表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62、2020-068)。公司现在正在施行股份回购方案,将依照相关规矩及时发表本次股份回购的发展状况。

公司慎重提示广阔出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生意所网站(sse)和公司指定信息发表媒体《我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阔出资者理性出资、留意出资危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603978 证券简称:深圳新星 公告编号:2021-025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方案:无

一、 会议举行和到会状况

(二) 股东大会举行的地址:深圳市光亮区高新产业园区汇业路6号新星公司红楼会议室

(三) 到会会议的一般股股东和康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状况:

(四) 表决方法是否契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矩,大会掌管状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招集,由董事长陈学敏先生掌管。本次会议采纳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法,契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矩》等法令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矩。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到会状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到会6人,董事章吉林先生、郑相康先生、宋顺方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到会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到会2人,监事黄曼女士因公出差未能到会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周志先生到会本次会议;公司高档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方案审议状况

(一) 非累积投票方案

1、 方案称号: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陈述

审议成果:经过

表决状况:

2、 方案称号: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陈述

3、 方案称号: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陈述

4、 方案称号:2020年度财务决算陈述

5、 方案称号:2020年年度陈述及摘要

6、 方案称号: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7、 方案称号:关于续聘本分世界会计师事务所(特别一般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陈述及内部操控审计组织的方案

8、 方案称号:关于2021年度新增日常相关生意估计的方案

(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状况

(三) 触及严重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状况

(四) 关于方案表决的有关状况阐明

三、 律师见证状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劲业、陈咏桩

2、 律师见证定论定见:

(1)本次会议的招集、举行程序契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矩》等相关法令、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矩;

(2)到会会议人员及会议招集人的资历均合法、有用;

(3)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契合相关法令、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矩,表决成果合法、有用。

四、 备检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载人签字承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令定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