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301 股票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1-110

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a股停牌股票一览表)

债券代码:127030 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债券代码:114578 债券简称:19盛虹G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12249)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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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