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2014年12月31日至2018年7月9日,“PP基金”渠道总计充值金额达219亿元以上,形成37306名出资者丢失25.25亿余元。

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10月20日,被告人龚飚建立杭州重剑无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开发了“PP基金”网页版及APP软件,在未获得相应资质的情况下,经过网络宣扬等向社会上不特定出资人介绍出资软件,出资人直接经过APP向重剑无锋公司出资,再由该公司向项目出资。

2015年12月4日,重剑无锋公司更名为匹匹互联网金融(杭州)有限公司并连续运营方式。被告人李文浩成为公司实践操控人,被告人龚飚等退出公司后,匹匹公司持续运用“PP基金”APP不合法吸收大众存款。

据统计,2014年12月31日至2018年7月9日,“PP基金”渠道总计充值金额219亿元以上,形成37306名出资者丢失25.25亿余元。至2019年2月26日,匹匹公司及其相关公司合计对外应收出资本金21.74亿余元,利息5.27亿余元。

庭审现场

2015年,被告人龚飚与徐某等(均另案处理)注册建立杭州星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后与郑某华(另案处理)协作,以杭州星秩公司入股的方式,于2016年1月22日注册建立杭州融逸财物办理有限公司协作,开发“一点金库”渠道,向社会不特定人员吸收资金,并约好所吸收资金大部分用于购买郑某华供给的标的。至案发,融逸公司未兑付出资人本金合计4.6亿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