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九泰锐升18个月封闭运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封闭运作期届满相关安排的公 告

九泰锐升18个月封闭运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简称为“九泰锐升18个月封闭混合”,基金代码为“010764”)成立于2021年1月20日。基金管理人为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九泰锐升18个月封闭运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18个月的期间内封闭式运作,封闭运作期届满后,本基金转为开放式运作,基金名称相应变更为“九泰锐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基金名称变更

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的封闭运作期自2021年1月20日起至2022年7月19日止,本基金将自2022年7月20日起转为开放式运作,基金名称相应变更为“九泰锐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更名后,基金简称变更为“九泰锐升混合”,基金代码不变,并适用基金合同中关于转为开放式运作后的有关规定,基金合同中关于封闭运作期的相关内容均不再适用。

二、 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订

基于本基金封闭运作期届满转为开放式运作的事项,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进行了修订,修订内容详见附件《九泰锐升18个月封闭运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订前后对照表》。本次修订系因基金合同约定封闭运作期届满后转为开放式运作以及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信息更新而进行的修改,属于基金合同约定的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事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修订后的《九泰锐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九泰锐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自2022年7月20日起生效。根据前述修订内容,本基金管理人将同时对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的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订。

三、 申购、赎回等相关业务安排

九泰锐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将于2022年7月20日起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详见本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四、 其他事项

1、本公告仅对九泰锐升18个月封闭运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封闭运作期届满相关安排予以说明。本基金封闭运作期届满开放后,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投资限制等将按照基金合同关于本基金转为开放式运作后的有关规定执行,基金合同中关于封闭运作期的相关内容均不再适用。投资者欲了解基金详细情况,请阅读本基金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2、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本基金封闭运作期届满相关安排做适当调整。

3、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28-0606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jtamc.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本基金未来业绩表现。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临时公告等资料,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附件:《九泰锐升18个月封闭运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订前后对照表》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7月15日

附件:《九泰锐升18个月封闭运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订前后对照表》

一、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二、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

九泰锐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7月1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九泰锐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九泰锐升18个月封闭运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封闭运作期届满开放后更名而来。根据《九泰锐升18个月封闭运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18个月的期间内封闭式运作,封闭运作期将于2022年7月19日届满,自2022年7月20日起转为开放式运作,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基金名称变更为“九泰锐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变更为“九泰锐升混合”,基金代码不变,申购和赎回费率不变,适用法律文件中封闭运作期届满开放后的有关规定,基金合同中关于封闭运作期的相关内容均不再适用。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自2022年7月20日起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投资人在本基金的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约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等业务时除外。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可能有所不同,请详见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本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的价格。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金额限制

通过本基金指定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每个交易账户首次申购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0元;本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每个交易账户的首次申购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50,000.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0.00元;本基金管理人电子交易平台每个交易账户首次申购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0元。

本基金存续期间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设置最高累计申购金额限制,但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2 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费率

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用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基金份额申购费率具体如下表: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3.3.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3.3.2“金额申购”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

3.3.3当日的申购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3.3.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

3.3.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或者新增基金规模控制措施。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3.6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3.7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3.3.8本基金管理人及其他销售机构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对基金销售费用实行一定的优惠。具体优惠方式和详细优惠规则请以各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为准,各销售机构保留对其优惠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基金份额赎回时,单笔赎回的最低份额为1份基金份额;交易账户最低持有份额为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但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份时,剩余基金份额将与该次赎回份额一起全部赎回。

4.2 赎回费率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有期少于30日(不含)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收取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有期在30日以上(含)且少于90日(不含)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收取赎回费用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有期在90日以上(含)且少于180日(不含)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收取赎回费用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有期在180日以上(含)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收取赎回费用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市场推广、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4.3.1“未知价”原则,即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4.3.2“份额赎回”原则,即赎回以份额申请。

4.3.3当日的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3.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确认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4.3.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或者新增基金规模控制措施。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3.6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3.7当本基金发生大额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5 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每笔基金转换视为一笔赎回和一笔申购,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及转出、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构成。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5.1.1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按持有期限递减,具体各基金的赎回费率按照各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规定的赎回费率和计费方式收取,赎回费用按一定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收取标准遵循各基金最新的更新招募说明书相关规定)。

5.1.2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

当转出基金申购费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时,则按差额收取申购费用补差;当转出基金申购费高于或等于转入基金申购费时,不收取费用补差。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5.2.1转换业务适用基金范围

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基金与九泰天富改革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代码:001305、 C类基金份额代码:009912)、九泰久盛量化先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代码:001897、C类基金份额代码:004510)、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代码:000892、C类基金份额:002028)、九泰日添金货币市场基金(A类基金份额代码:001842、B类基金份额代码:001843)、九泰久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代码:002453、C类基金份额代码:002454)、九泰久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代码:001782、C类基金份额代码:001844)、九泰科盈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代码:008110、C类基金份额代码:008136)、九泰天奕量化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代码:008077、C类基金份额代码:008137)、九泰久信量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9043)、九泰聚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代码:008757、C类基金份额代码:008758)、九泰动态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代码:008443、C类基金份额代码:008444)、九泰久睿量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9874)、九泰久福量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代码:010120、C类基金份额代码:010121)、九泰量化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11500)、九泰久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代码:011548、C类基金份额代码:011549)、九泰久安量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代码:010957、C类基金份额代码:010961)、九泰天兴量化智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代码:011107、C类基金份额代码:011108)、九泰盈泰量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代码:011224、C类基金份额代码:011225)、九泰天利量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代码:011589、C类基金份额代码:011590)。

今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若开通与本基金的转换业务,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5.2.2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

基金转换计算公式如下: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T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用

补差费用=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出基金申购费(如计算所得补差费用小于0,则补差费用为0)

其中,

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入金额/(1+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若转入基金申购费适用固定费用时,则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入基金固定申购费)

转出基金申购费=转入金额/(1+转出基金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申购费率(若转出基金申购费适用固定费用时,则转出基金申购费=转出基金固定申购费)

净转入金额=转入金额–补差费用

净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转入基金T日基金份额净值

本公司旗下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请详见各基金公开法律文件。

5.2.3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有关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关于暂停或拒绝申购、暂停赎回的有关规定或公告也适用于暂停基金转换。具体暂停或恢复基金转换的业务请详见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2、投资者需到同时销售拟转出基金和拟转入基金的同一销售机构申请办理基金的转换业务,且该销售机构开通了相应的基金转换业务。

3、基金转换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投资人采用“份额转换”的原则提交申请。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转换转出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转换转入状态。

4、注册登记机构以收到有效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转换申请日(T日)。正常情况下,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对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投资者通常可自T+2日(含该日)后向业务办理网点查询转换业务的确认情况,并有权转换或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5、基金转换采取单笔计算法,投资者当日多次转换的,单笔计算转换费用。

6、本基金单笔转换申请的最低份额为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如投资者申请转换时,在单个销售网点持有单只基金的剩余份额不足招募说明书所示账户最低持有份额时,需一次性全额转出。单笔转换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7、基金转换后,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限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投资方式。投资者按照销售机构的规定办理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申请,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扣款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

6.1 申请方式

投资者可通过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销售机构,按照销售机构的规定办理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申请。

6.2 扣款金额

投资者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前,须指定本人的一个人民币结算账户作为扣款账户,并经办理本业务的销售机构认可。投资者可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次扣款金额,最低扣款金额应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

6.3 扣款日期

投资者可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扣款日,扣款日期应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

6.4 扣款方式

销售机构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如遇非基金开放日则顺延至下一基金开放日。

6.5 定期定额投资费率的说明

定期定额投资费率及计费方式与日常申购业务相同,如有费率优惠活动或其他另行公告,请以相关公告或公示为准。

6.6 交易确认

每期实际扣款日即为定期定额投资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投资者可自T+2工作日起查询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确认情况。

6.7 变更与解约

如果投资者想变更扣款日期、扣款金额或终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等,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本基金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直销机构

1、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30号仰山公园2号楼1栋西侧一层客户服务部

电话:010-57383818

传真:010-57383894

邮箱:service@jtamc.com

网址:http://www.jtamc.com/

联系人:桑珊珊

2、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交易平台

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情况及业务规则请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查询。

网址:http://www.jtamc.com/

7.2 其他销售机构

1、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7至18层101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青海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联系人:辛国政

客户服务电话:95551或4008-888-888

公司网址:http://www.chinastock.com.cn/

2、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经纪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五层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A座28层

法定代表人:武建华

联系人:孙玉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0-888

公司网址:https://www.zzfund.com/

3、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67号11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刘畅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99

公司网址:http://www.erichfund.com/

4、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鸿宁路1788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庆春路288号

法定代表人: 张荣森(代为履行法定代表人职责)

联系人:薛超群

客户服务电话:95527

公司网址: http://www.czbank.com/

5、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蔚蓝海岸社区创业路1777号海信南方大厦21层、22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蔚蓝海岸社区创业路1777号海信南方大厦21层、22层

法定代表人:吴小静

联系人:罗艺琳

客户服务电话:95329

公司网址:http://www.zszq.com/

6、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446号天风证券大厦20层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99号保利广场A座37楼

法定代表人:余磊

联系人:王雅薇

客户服务电话:95391/4008005000

公司网址:http://www.tfzq.com

7、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东街满世尚都办公商业综合楼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东街满世尚都办公商业综合楼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联系人:熊丽

客户服务电话:956088

公司网址:https://www.cnht.com.cn/

8、财咨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白塔二南街18-2号B座601

办公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白塔二南街18-2号B座601

法定代表人:朱荣晖

联系人:庞文静

客户服务电话:400-003-5811

公司网址:https://www.jinjiwo.com/

9、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903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1号元茂大厦903室

法定代表人:吴强

联系人:洪泓

客户服务电话:952555

公司网址:http://www.5ifund.com/

10、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3幢1单元5-5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668号华润置地大厦C座31-33层

法定代表人:林立

联系人:郑琢

客户服务电话:400-188-3888

公司网址:http://www.chinalions.com

11、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3000号2719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688号保利国际广场北塔33楼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黄敏嫦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公司网址:http://www.yingmi.cn/

12、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99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18号黄龙时代广场B座6F

法定代表人:王珺

联系人:韩爱彬

客户服务电话:95188-8

公司网址:http://www.fund123.cn/

13、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金座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潘世友

客户服务电话:95021

公司网址:http://www.1234567.com.cn/

14、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500号万得大厦

法定代表人:宋晓言

联系人:马烨莹

客户服务电话:400-799-1888

公司网址:http://www.520fund.com.cn

15、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北外滩临潼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尹彬彬

联系人:兰敏

客户服务电话:400-118-1188

公司网址:http://www.66zichan.com/

16、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83号4层407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83号4层407

法定代表人:罗细安

联系人:李皓

客户服务电话:010-67000988

公司网址:http://www.zcvc.com.cn/

17、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海基六路70弄1号208-36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1098号浦江国际金融广场53层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联系人:伍豪

客户服务电话:400 032 5885

公司网址:http://www.leadfund.com.cn/

18、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石景山区城通街26号院2号楼17层1735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8号B座1108

法定代表人:王利刚

联系人:李超

客户服务电话:400-893-6885

公司网址:http://www.qianjing.com/

19、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5号602-11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号凯石大厦4楼

法定代表人:陈继武

联系人:宗利军

客户服务电话:4006-433-389

公司网址:http://www.vstonewealth.com/

20、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102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102单元

法定代表人:张俊

联系人:张蜓

客户服务电话:021-20292031

公司网址:http://www.wg.com.cn/

21、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九江路769号1807-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700号普天信息产业园2期C5栋2楼

法定代表人:金佶

联系人:甄宝林

客户服务电话:021-34013999

公司网址:http://www.hotjijin.com

22、中证金牛(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2号楼2-4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A座5层

法定代表人:钱昊旻

联系人:孙雯

客户服务电话:4008909998

公司网址:http://www.jnlc.com/

23、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中区科苑路15号科兴科学园B栋3单元11层1108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中区科苑路15号科兴科学园B栋3单元11层1108

法定代表人:赖任军

联系人:陈丽霞

客服服务电话:400-9302-888

公司网址:http://www.jfzinv.com/

24、深圳富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金田路3088号中洲大厦3203A单位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1088号中洲大厦32层03A

法定代表人:祝中村

联系人:刘勇

客户服务电话:0755-83999907

公司网址:http://www.fujifund.cn

25、乾道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3号院1号楼1302

办公地址:北京市德外大街与新康路交口北侧合生财富广场1302室

法定代表人:董云巍

联系人:马林

客户服务电话:4000888080

公司网址:http://www.qiandaojr.com/

26、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一期四层12-13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Halo广场4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平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公司网址:http://www.zlfund.cn/

27、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100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章知方

联系人:刘洋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

公司网址:http://www.hexun.com/

28、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住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A座17楼1704室

法定代表人:TEOWEEHOWE

联系人:叶健

客户服务电话:400-684-0500

公司网址:http://www.ifastps.com.cn/

29、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法定代表人:王锋

联系人:张慧

客户服务电话:95177

公司网址:http://www.snjijin.com/

30、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2层202室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2层202室

法定代表人:樊怀东

联系人:于秀

客户服务电话:4000-899-100

公司网址:http://www.yibaijin.com

31、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1687号2号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张裕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公司网址:http://www.noah-fund.com/

32、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民田路178号华融大厦27层2704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民田路178号华融大厦27层2704

法定代表人:张斌

联系人:孙博文

客户服务电话:400-166-1188

公司网址:http://www.xinlande.com.cn

33、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501号6211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500号华润时代广场商务楼12楼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鲁育铮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址:http://www.howbuy.com

34、北京微动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113号3层342

办公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113号3层341-342室

法定代表人:季长军

联系人:何鹏

客户服务电话:4001885687

公司网址:http://www.buyforyou.com.cn/

35、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6号(写字楼)1号楼4层1-7-2

办公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院A座

法定代表人:邹保威

联系人:陈龙鑫

客户服务电话:400 098 8511

公司网址:http://kenterui.jd.com/

36、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同丰路667弄107号2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沪路55号通华科技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沈丹义

联系人:杨徐霆

客服服务电话:400-101-9301

公司网址:http://www.tonghuafund.com/

37、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7号楼20层20A1、20A2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18号招商局大厦24F

法定代表人:才殿阳

联系人:魏晨

客户服务电话:400-6099-200

公司网址:http://www.yixinfund.com/

38、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87号1幢2楼26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

法定代表人:毛淮平

联系人:张静怡

客服服务电话:400-817-5666

公司网址:http://www.amcfortune.com/

39、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兰路277号1号楼1203、120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兰路277号东航滨江中心1号楼1203-1204

法定代表人:黄欣

联系人:陆欣

客户服务电话:4006767523

公司网址:http://www.zhongzhengfund.com

40、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浙江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 345 号

办公地址:中国浙江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 345 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联系人:尤优博

客户服务电话:95574

公司网址:http://www.nbcb.com.cn/

41、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唐延路5号(陕西邮政信息大厦9-11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珠市口东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郭成林

联系人:史蕾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005或010-67017788-8914

公司网址:http://www.cnpsec.com.cn

42、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甲92号-4至24层内10层1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乙118号京汇大厦1206

法定代表人:张虎

联系人:郑雅婷

客户服务电话:4000048821

公司网址:https://www.taixincf.com

43、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500号30层3001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联系人:张巍婧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369

公司网址:www.jiyufund.com.cn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后确定,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告。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上述销售机构和本公司直销渠道均受理投资人的开户、日常申购和赎回等业务。本公司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届时将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敬请投资人留意。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九泰锐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投资者还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28-0606)或其它销售机构咨询电话咨询基金的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