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说或许严重遗失,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当单个及连带责任。

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2月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办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检查一次反应定见通知书》(182232号)(以下简称“反应定见”)。依据《反应定见》相关要求,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目标公司控股股东四川蓝润财物办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润财物”)于2019年2月28日出具了不减持公司股份的许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盛医疗”)拟非公开发行股票征集资金,四川蓝润财物办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目标,现作出如下许诺:

1、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董事会抉择日(2018年11月27日)前六个月至本许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不存在减持运盛医疗股份的行为,亦无减持运盛医疗股票的方案。

2、自本许诺函出具之日至运盛医疗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本公司不以任何方法减持所持有的运盛医疗股份,亦无减持运盛医疗股票的方案。”

特此公告。

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