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日前印发《商业银行署理稳妥事务办理方法》(以下简称《方法》)。《方法》规矩从事务准入、运营规划、事务退出、监督办理等方面,对商业银行出售稳妥产品进行了相应标准,旨在加强对商业银行署理稳妥事务监督办理,维护顾客合法权益,促进商业银行署理稳妥事务标准健康发展。

事务准入方面,《方法》提出,我国银保监会直接监管的商业银行运营稳妥署理事务,应当由其法人组织向我国银保监会请求许可证。其他商业银行运营稳妥署理事务,应当由法人组织向注册所在地我国银保监会派出组织请求许可证。商业银行网点凭法人组织的授权运营稳妥署理事务。商业银行及其稳妥出售从业人员应当对投保人进行需求剖析与危险承受能力测评,依据评价成果引荐稳妥产品,把适宜的稳妥产品出售给有需求和承受能力的客户。

从业人员“门槛”方面,《方法》清晰,商业银行稳妥出售从业人员出售投连稳妥产品还应至少有1年以上的稳妥出售经历,每年承受不少于40小时的专项训练,并无不良记载。

此外在运营规矩方面,《方法》清晰,商业银行对获得的佣钱应当照实全额入账,加强佣钱会集办理,合理列支稳妥出售从业人员佣钱,禁止账外核算和运营,并规矩稳妥公司及其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向商业银行及稳妥出售从业人员付出协议规矩之外的任何利益。(小编向家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