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康菲漏油事件,渤海蓬莱19-3油田发生重大海洋溢油污染责任事故。国家相关部门调查组认定美国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承担溢油事故的全部责任并进行了行政协调赔偿。栾树海等21名养殖户不接受行政协调赔偿补偿康菲漏油事件,以溢油事故给其养殖海参造成重大损失为由康菲漏油事件,向天津海事法院提起诉讼。2016年9月康菲漏油事件,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二审宣判。该案为海洋环境司法保护和同类案件审理树立了标杆康菲漏油事件,向社会宣示无论是中国公司还是外国公司,只要造成了污染都应承担法律责任,维护了国家海洋权益。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和焦点访谈栏目均对此案作了报道。该案入选“2016年度人民法院十大民事行政案件”。

康菲漏油事件

康菲溢油案二审宣判

康菲漏油事件

发生溢油事故的渤海湾蓬莱19-3油田B、C平台

康菲漏油事件

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就案件情况作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