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觀點  創業板試點注冊制方案獲審議通過,資本市場改革更進一步  4月27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通過了創業板試點注冊制方案。據中國基金報,證監會副主席李超表示,本輪創業板試點注冊制改革涉及板塊的改革安排,優化發行上市條件,支持紅籌結構

  核心觀點

  創業板試點注冊制方案獲審議通過,資本市場改革更進一步

  4月27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通過了創業板試點注冊制方案。據中國基金報,證監會副主席李超表示,本輪創業板試點注冊制改革涉及板塊的改革安排,優化發行上市條件,支持紅籌結構等企業上市,完善投資者適當性管理。我們認為創業板注冊制改革對資本市場的核心影響有三點:1)沿襲科創板注冊制、補充現有制度;2)定位差異化,支持創新創造類企業的同時,鼓勵新舊產業融合;3)推動資本市場配套制度改革。

  創業板和科創板:預計注冊程序大體一致,三方面政策保制度過渡

  我們認為在創業板試點制安排方面與科創板大體一致。證監會副主席李超表示,注冊程序分為交易所審核和證監會注冊兩個環節,通過問答的方式來督促企業提高信披質量。此外,相比開板即采用注冊制的科創板,創業板改革有三方面過渡政策:一是建立滬深交易所審核工作協調機制,保持審核標準尺度一致,避免形成搶資源情況;二是明確在審企業銜接安排,確保向注冊制過渡;三是再融資和并購重組涉及公開發行的同步實施注冊制。這些有利于創業板在現有再融資和并購重組機制下,從發行審核機制,逐步順利過渡至注冊制。

  創業板改革理念:注冊制沿襲與補充、差異化發展、強化信息披露

  本輪創業板試點注冊制在首發方案中,強調三點改革理念:1)總體沿襲、充分借鑒科創板試點注冊制的核心制度安排,并在此基礎上對有關規定作出相應的一些補充;2)明確創業板的板塊定位,支持創新創造類企業,鼓勵新舊產業融合,支持傳統產業與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深度融合,體現與科創版的差異化發展;3)深入貫徹信息披露為中心的注冊制理念,建立符合創業板特點的信息披露制度,細化市場主體的信息披露法定職責,進一步強化信息披露監管的標準。

  創業板制度安排:上市標準重視企業盈利、不再強制保薦機構跟投

  對基礎制度安排方面,創業板試點方案有三點變化影響較大:1)一般企業上市標準由科創板五套簡化為三套,只有一套標準未要求企業盈利為正,同時紅籌企業、表決權差異化安排企業上市標準新增了“最近一年凈利潤為正”的要求;2)交易制度方面,創業板試點注冊制后新上市企業上市前五日不設漲跌幅,之后漲跌幅限制調整為20%;3)跟投制度方面,創業板注冊制改革不再要求券商對其保薦的所有項目進行強制跟投,而是僅對未盈利,紅籌架構,特殊投票權以及高價發行的四類公司采取強制性跟投。

  以創業板制度改革為“一條主線”,“三個統籌”促進資本市場深化改革

  此次創業板試點注冊制改革,堅持“一條主線,三個統籌”。“一條主線”是以信息披露為核心的股票發行注冊制,提高透明度和真實性,由投資者自主進行價值判斷,真正把選擇權交給市場。“三個統籌”:一是統籌推進創業板改革與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建設,堅持創業板和其他板塊的策略發展,形成各有側重、互相補充的適度競爭格局;二是統籌推進注冊制與其他基礎制度建設,實施一攬子改革措施,健全配套制度;三是統籌增量改革和存量改革,包容存量改革,穩定存量上市公司和投資者預期。

  短期關注券商、A股創投、新股映射提估值,中長期關注龍頭標桿

  對于現有板塊的估值影響,我們認為創業板注冊制改革后,新股漲跌幅限制放寬,有望改善創業板股票流動性。長期可投標的隨擴容逐漸增加,標的稀缺性下降,A股或將出現估值分化,殼價值回落。因此,短期關注券商、A股創投、新股映射或參股、擬分拆上市A股標的,在創業板注冊制正式推出前后估值有望提升;長期關注藍籌、創藍籌、新興產業領航者。

  風險提示:資本市場深化改革不及預期;需求低于預期,風險偏好回落。

(文章來源:華泰策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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