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深圳市互联网金融风险等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下文简称“深圳互金整治办”)下发《关于展开深圳市P2P网贷假贷组织合规查看的告诉》(下文简称“告诉”)。

依据告诉要求,深圳市的P2P渠道合规查看分为网贷组织自查、自律查看与行政核对,组织自查原则上应于2018年10月12日之前完结,自律查看于2018年11月12日之前完结,行政核对于2018年12月31日前完结。本次查看的要点内容触及渠道是否严厉定位为信息中介、是否有资金池等十大类内容。

告诉指出,深圳市P2P渠道应于2018年9月30日之前将自查报告一起提交给实践经营地和注册地地点区(新区)金融作业部分。各区(新区)催促辅导辖区组织准时完结相关作业,并于2018年10月12日前,将有关状况总结报告及自查报告搜集汇总后报送深圳市整治办。

其间,行政核对阶段,监管方如发现渠道存在内容不真实、成心瞒报、漏报弄虛作假等状况,将严厉通报,追质问责,并对网贷组织实施“一票否决制”。

附:关于展开深圳市P2P网络假贷组织合规查看的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