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可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深圳产假是国务院规定的98天+广东省规定的80天=178天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

#160 #160深圳产假国家规定 #160#160#160#160#160#160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160#160#160#160#160#1602难产,增加产假15天#160#160。

深圳产假是113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不论一胎二胎或其他情形,可享受正常产假98天+奖励假15天,共113天如果有难产多胞胎生育等特殊情形,难产的增加产假30天,多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

法律主观深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算了一下,如符合相关条件,最多可以享受193天产假98天产假+30天难产+15天晚育+35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15天深圳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对晚婚晚育的优待=193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