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3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首创顶峰环保投资有限公司(暂定名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

● 投资金额和比例:注册资本人民币20亿元,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2亿元,持股比例为60%。住友商事株式会社出资8亿元,持股比例为40%。

● 特别风险提示:合资公司尚未成立,后续合作事宜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股份”或“公司”)拟与住友商事株式会社(以下简称“住友商事”)在山东省合资成立首创顶峰环保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顶峰”,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首创顶峰注册资本人民币20亿元(以下除非特别注明,所称“元”均指人民币元),其中:首创股份出资12亿元,持股比例为60%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住友商事出资8亿元,持股比例为40%。

(二)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对外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介绍

1.名称:住友商事株式会社

2.类型:境外企业

3.企业地址:东京都千代田区大手町2丁目3番2号

4.法定代表人:兵头 诚之

5.注册资本:219,781,067,183日元

7.经营范围:以在全世界部署的全球网络与各产业领域的客户及合作伙伴之间的信任关系为基础,充分发挥综合实力开展包括日本国内外的各种产品和服务的销售、进出口、三边贸易、商业投资等多元化事业活动。

8.公司前三大股东:The Master Trust Bank of Japan, Ltd.,持股比例为9.86%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BNYM AS AGT/CLTS NON TREATY JASDEC,持股比例为5.36%;Custody Bank of Japan, Ltd,持股比例为4.90%。

9.主要财务指标及近年发展状况: 2020年末经审计资产总额为743.36亿美元,所有者权益为247.99亿美元。近年来,住友商事集团与日本国内和海外的各地组织密切合作,在全球范围内广泛开展事业活动,包括金属、运输机?工程机械、基础设施、媒体?数字、生活?不动产以及资源?化学品在内的六大事业。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名称:首创顶峰环保投资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企业地址:山东省

4.注册资本:人民币20亿元

5.经营范围:以自有资产进行公用基础设施的投资、经营及建设管理、技术咨询、技术开发(实际经营范围以工商登记机构准予注册登记的内容为准)。

6. 出资额、出资比例及出资方式:

四、拟签署的法律协议框架及其主要内容

首创股份、住友商事共同签署《合资协议》《公司章程》,主要内容如下:

1.注册资本

首创顶峰的注册资本总额为人民币20亿元,其中:首创股份认缴出资12亿元,占比60%;住友商事认缴出资8亿元,占比40%。

2.董事会构成

董事会应在首创顶峰成立后成立。董事会应由5位董事组成:首创股份委派3位,住友商事委派2位,每位董事的任期为3年。

3.协议生效

各方签署后即生效。

4.争议解决

任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在北京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适用其仲裁规则。仲裁庭应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地点为北京。仲裁庭的书面裁决为最终裁决,具有约束力,任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该裁决。

5.合资期限

合资期限始于首创顶峰成立之日,并于其满50周年之日到期。合资期限届满前1年,各方可讨论延长合资期限。

6.违约责任

如果一方违反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它应补偿非违约方或首创顶峰,并使非违约方或首创顶峰免于遭受或产生的任何费用、支出、责任或直接损失。

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住友商事在山东省有着广泛的业务基础,通过与住友商事的深化合作,可以提升首创股份在山东省水务市场上的业务拓展能力。同时,通过引入住友商事先进的体制和技术,有助于提高首创股份的市场竞争力,最终实现互利共赢、共同发展。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合资协议尚未签署,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合资公司正式运营后,受到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及经营管理等因素影响,可能会存在一定的管理和投资风险。对此,公司将密切关注、研究国家宏观经济和行业走势,采取积极的发展规划和经营策略,结合实际情况,及时进行风险评估,及时调整风险应对策略。同时,公司将通过建立完善的内部风险控制体系,同时引进具备专业知识及经验丰富的优秀人才促进合资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31日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37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度

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5月2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5月3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经表决后,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在上海银行办理授信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办理授信业务,授信额度为人民币30亿元,授信期限一年。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营业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关内容的议案》

1.同意“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由“Beijing Capital Co., Ltd.”变更为 “Beijing Capital Eco-Environment Protection Group Co.,Ltd.”。(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

2.同意股票简称由“首创股份”变更为“首创环保”。(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

3.同意公司营业范围新增:“自来水生产和供应;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海水淡化处理;其他水的处理、利用与分配;防洪除涝设施管理;水资源管理;天然水收集与分配;水文服务;其他水利管理业;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管理;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危险废物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噪声与振动控制服务;其他污染治理;环境监测;市政设施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城乡市容管理;绿化管理;城市公园管理;生物质能发电、热力生产和供应;节能技术推广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

4. 同意《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相关修订事宜:变更公司中英文名称及营业范围(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内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临2021-038号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修订事宜,修订内容主要为:增加依法治企;增加总法律顾问的定位、产生程序、职责和履职保障。

四、审议通过《关于与日本住友商事株式会社开展深化合作的议案》

1.同意公司与日本住友商事株式会社在山东省合资成立首创顶峰环保投资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注册资本人民币20亿元,其中:公司出资人民币12亿元,持股比例为60%;日本住友商事株式会社出资人民币8亿元,持股比例为40%;

2.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最终确认的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临2021-039号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1年6月18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临2021-040号公告。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38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营业范围及

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变更后的公司全称为: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

● 变更后的英文全称为:Beijing Capital Eco-Environment Protection Group Co.,Ltd. (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

● 变更后的证券简称为:首创环保(尚需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

● 变更公司名称及营业范围尚需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与备案,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本次变更公司简称尚需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

●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涉及变更公司名称、营业范围;增加依法治企;增加总法律顾问的定位、产生程序、职责和履职保障。

● 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修订<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上述议案相关内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 公司名称变更情况

1. 公司拟将中文名称由“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

2. 公司拟将英文名称由“Beijing Capital Co., Ltd.”变更为 “Beijing Capital Eco-Environment Protection Group Co.,Ltd.” (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

3. 公司拟将证券简称由“首创股份”变更为“首创环保”;证券代码“600008”保持不变。本次变更公司简称尚需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

二、 公司名称变更的原因说明

经过二十多年的深耕细作,首创股份逐渐发展为环保主营业务占比超过98%、资产千亿以上的集团化环保企业,业务范围包括城镇水务、水环境综合治理、固废处理和绿色资源管理等。当前公司名称已经不能完全体现公司的实际经营范围和业务特点,此次更名旨在更直观彰显公司业务发展和战略发展方向,未来公司将坚持聚焦环保主业,提升专业服务能力,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 营业范围变更情况

营业范围拟增加:“自来水生产和供应;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海水淡化处理;其他水的处理、利用与分配;防洪除涝设施管理;水资源管理;天然水收集与分配;水文服务;其他水利管理业;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管理;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危险废物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噪声与振动控制服务;其他污染治理;环境监测;市政设施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城乡市容管理;绿化管理;城市公园管理;生物质能发电、热力生产和供应;节能技术推广服务;信息系统集成;” (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

变更前后营业范围详见后文《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四、 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除上文所述变更公司名称、营业范围外,还涉及增加依法治企;增加总法律顾问的定位、产生程序、职责和履职保障。

本次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如下:

除以上修订内容外,《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六、 其他事项说明及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拟变更公司名称及修改《公司章程》事项是基于公司定位及发展规划的需要,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整体利益,变更后的公司名称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匹配,不存在利用变更名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拟变更公司名称及修改《公司章程》事项尚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审议通过后须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与备案,最终以登记机关变更登记的公司名称及《公司章程》为准;同时,本次变更公司简称尚需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上述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31日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40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6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创股份公司)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21 号新大都饭店 2 号楼2212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至2021年6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另行刊登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不迟于2021年6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创股份公司)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凡欲出席股东大会的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或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到本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2、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21号2号楼三层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者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21号。

3、邮政编码:100044。

4、联系电话:010-68356169。

5、联系传真:010-68356197。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6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