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证交易规则—房租涨价通知

什么是权证

权证实质反映的是发行人与持有人之间的一种契约关系,持有人向权证发行人支付一定数量的价金之后,就从发行人那获取了一个权利。这种权利使得持有人可以在未来某一特定日期或特定期间内,以约定的价格向权证发行人购买/出售一定数量的资产。

持有人获取的是一个权利而不是责任,其有权决定是否履行契约,而发行者仅有被执行的义务,因此为获得这项权利,投资者需付出一定的代价( 权利金)。权证(实际上所有期权)与远期或期货的分别在于前者持有人所获得的不是一种责任,而是一种权利,后者持有人需有责任执行双方签订的买卖合约,即必须以一个指定的价格,在指定的未来时间,交易指定的相关资产。

从上面的定义就容易看出,根据权利的行使方向,权证可以分为认购权证和认售权证,认购权证属于期权当中的"看涨期权",认售权证属于"看跌期权"。现举一个认购权证的案例。

投资者购买了1万份该权证表明,他支付360元,就可以在6月16日至9月16日间的任何一个交易日按0.78元的价格买入1万份上证50ETF,由于该权证是按现金结算的,所以行权时并不会要求投资者掏钱出来购买ETF,而是根据行权时ETF的价格和行权价格进行差价结算。一般来说,当上证50ETF低于0.78元时,投资者不会提出行使权利;只有当上证50ETF高于0.78元,投资者才会提出行使权利。

由此可见它与一般的股票和基金的不同。

仔细看了下相关规定,更可以确认无疑,这权证就是换了个马甲的变相期货而已。当然,中国人特有的谨慎与稳重还是在这个“办法”里体现出来。如果单看短时间的作用,这个新金融产品的影响力是极为有限的。

原因在于:首先,它是作为股权分置改革的一种方案提出的,更多的体现了大股东利用“套期保值”(这里借用期货的概念,下同)保护自身利益,同时也包含了为了视市场形势而动,在有利时机继续上市圈钱的险恶用心。说到底,它还不是一种金融产品,而仅是一种工具而已;

其次,目前的权证管理较为严格。体现在《办法》第十条的规定“申请在本所上市的权证,应符合以下条件:(一)约定权证类别、行权价格、存续期间、行权日期、行权结算方式、行权比例等要素;(二)申请上市的权证不低于5000万份;(三)持有1000份以上权证的投资者不得少于100人;(四)自上市之日起存续时间为 6个月以上24个月以下;(五)发行人提供了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履约担保。从上述规定来看,现在沪深两市能满足条件的权证发行者起码要是大牌蓝筹股,这种盘子的股票本身数量就有限,而相应的即使有权证发行,想操纵控制其涨跌也较为困难。

最后,权证交易对所有股民开放后可能需要相当长时间的学习接受过程。这个结论可能有些偏颇,也可能是低估了广大中国人的智商和学习热情。但至少我父母这一辈好像学习起来就比较困难。用了自以为相当易懂的语言和事例再加上打比方,但他们似乎仍然一知半解……如果在证交所搞个随机调查,我相信我的父母并不算接受能力最差的。此种情况下,权证可能又会演变成少数人的游戏,则期货市场的悲剧再次出现也不是不可预期。

综述,在股市千点争夺的险要关头,推出权证这个产品是否适时值得商榷。当然,从好的方面理解,我希望这不仅仅是一剂救市的强心针,更要成为未来股市改革的方向。个人揣测,这次提出这一概念只是相关部门为了推出更多金融衍生工具和产品的一次试探。国外流行的指数交易等更深层次的衍生产品也可能会在未来陆续推出。

但是,作为一个中国人,我是向来不耽以最坏的角度去考虑这个问题。权证的核心特征就在于它有买空卖空两种模式,且继承了期货以小搏大的典型风险游戏特征。说白了,这就是一场赌博,而权证市场相对股票二级市场对交易T0的松绑规定以及涨跌幅上的相对宽松更可能成倍的放大这种风险。记得上期货法的时候,先生说过,期货市场上有3种人,套期保值的、赚取超额利润的和为前两者买单的。说白点,这是一个零和的游戏,作为普通投资者,利益与风险是并存并成比例的,而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和资金的有限使得这种游戏的风险性更甚于其他投资行为。

天下没有白掉的馅饼,在我没有失去对生活、对未来的希望前,我不会梦想着靠彩票中奖改变人生;同样的,指望权证一夜暴富也是个危险的想法。

权证交易规则(图1)

权证交易规则—富易港股通

1:权证在当天交易的时间里可以随时买卖。 2;权证的交易价格按涨跌幅计算其公式如下; 权证的涨幅价格=权证的前一日收盘价格+(标的当日涨幅价格—标的证券前一日的收盘价格)X125%X行权比例。 权证的跌幅价格=权证的前一日收盘价格—(标的前一日收盘价格—标的证券当日跌幅价格)X125%X行权比例。 3;权证又分为认沽权证和认购权证其区别如下; 认沽权证是在权证行权其间按行权比例卖出你所持有的该权证的正股。 认购权证是在权证行权其间按行权比例买入你所持有的该权证的正股。 以上两者都是按行权比例进行交易的。

权证交易规则(图2)

权证交易规则—交通银行股票

权证的交易规则一:

当日买进的权证 , 当日可以卖出。权证发行人不得买卖自己发行的权证 , 标的证券发行人不得买卖标的证券对应的权证。标的证券停牌的 , 权证相应停牌;标的证券复牌的 , 权证复牌。

权证交易规则二:

权证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 , 涨跌幅按下列公式计算 :

权证涨幅价格=权证前一日收盘价格+ ( 标的证券当日涨幅价格 - 标的证券前一日收盘价 )×125%× 行权比例;

权证跌幅价格=权证前一日收盘价格 -( 标的证券前一日收盘价 - 标的证券当日跌幅价格 )×125%× 行权比例。

当计算结果小于等于零时 , 权证跌幅价格为零。

权证交易规则三:

单笔权证买卖申报数量不得超过 100 万份 , 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 0.001 元人民币。权证买入申报数量为 100 份的整数倍。

权证交易规则(图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