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华锐重工,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华锐重工,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丛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陆朝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世及声明华锐重工: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华锐重工(华锐风电股票)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2018年7月7日披露了《关于受让华锐风电资产抵偿对公司债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7),为推进解决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锐风电”)到期商业承兑汇票兑付问题,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华锐风电及其全资子公司华锐风电科技(内蒙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公司”)签订了《资产转让合同书》,由内蒙古公司以资产评估价值10,957.93万元为交易对价向本公司转让其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构筑物、机器设备、车辆、电子设备)和土地使用权,抵偿华锐风电2018年5月31日到期未兑付的1.5亿元商业承兑汇票,与1.5亿元商业承兑汇票差额部分4,042.07万元,由华锐风电向公司继续清偿,但最迟不应当超过2018年12月31日。华锐风电对本公司应兑付商业承兑汇票有关情况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14日披露的《关于与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质量问题谅解备忘录〉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7-036)以及分别于2018年1月3日、2018年3月3日、2018年6月2日、2018年6月26日、2018年7月4日披露的《关于与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质量问题谅解备忘录〉的关联交易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18-001、2018-016、2018-038、2018-042、2018-043)。公司将继续加大相关工作力度,通过积极催收款项、推进资产清偿等措施,妥善推进解决上述债权,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

2.经公司于2018年5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18年6月8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选择按照青岛扬帆船舶制造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中“分期12个月,获得70%”的清偿方案,对申报确认的债权本金6,076万元进行债务重组。其中,债权本金在35万元(含35万元)以下部分自重整计划获得裁定批准之日起15日内全额清偿华锐重工;超过35万元以上部分于12个月内清偿70%,在重整计划批准之日起按4个月一次平均清偿,剩余部分予以豁免。按照清偿安排,公司预计共可获得清偿4,263.70万元,其中公司预计2018年内可获得清偿约1,444.57万元,2019年可获得清偿约2,819.13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5月23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债务重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5)。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实际收到清偿款1,444.57万元。

3.公司于2018年9月27日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挂牌转让设备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2),为盘活存量资产,提高闲置资产运营效率,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大连华锐船用曲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曲轴公司”)拟通过在大连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的方式对外转让1台HF-5M龙门铣,挂牌价格将不低于资产评估值838万元,最终交易价格根据竞价结果确定。2018年9月29日,曲轴公司HF-5M龙门铣设备转让项目于大连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底价为975万元,目前仍处于征集受让方阶段,公司将根据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分别于2018年9月27日、9月29日披露了《关于挂牌转让大重宾馆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1)和《关于挂牌转让大重宾馆资产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18-054),为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运营效率,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公司拟在大连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大重宾馆资产,挂牌价格将不低于资产评估值6,091.07万元,最终交易价格根据竞价结果确定。上述事项业经公司于2018年10月12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2018年10月29日,公司将大重宾馆资产于大连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底价为6,091.07万元,目前处于征集受让方阶段,公司将根据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华锐重工(华锐风电股票)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法定代表人:丛红

2018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