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榕泰(600589)6月30日发布公告股票600589,涉及事项为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9.1条规定股票600589,广东榕泰(600589)股票于2021年5月6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6月1日披露了《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截至本公告日,针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的相关事项,公司积极采取行动,力争尽快消除影响。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包括股票600589:项目投资决策、客户信用评价和应收账款催收、资金管理、存货管理。

2021年5月1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广东榕泰(600589)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的规定,证监局决定对广东榕泰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其中对广东榕泰未按照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行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股票600589;对广东榕泰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的行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罚款。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之规定,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索赔范围包括股票600589: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有些投资损失须有投资者自担,但如存在披露违规被证监会处罚的,则股民可提出投资者损失的索赔。根据广东榕泰(600589)公告的情况和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专业代理股民维权的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俞强律师认为,凡在2019年4月23日至2020年5月21日期间买入广东榕泰股票,并在2020年5月22日后卖出或持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小程序搜索“俞强律师”登记索赔。已经有多名投资者向我们进行了索赔的法律咨询。

广东榕泰3月12日晚发布公告显示,经广东证监局查明,广东榕泰涉嫌违法的主要事实如下: 一、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二、相关报告未按规定披露关联关系、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一)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未按规定如实披露关联关系。(二)2019年年度报告问询函回复、澄清公告存在虚假记载。(三)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未按规定披露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三、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虚增利润。(一)广东榕泰2018年度通过虚构销售回款虚增利润1224.69万元。(二)广东榕泰2019年度通过虚构销售回款虚增利润3124.23万元、通过虚构保理业务虚增利润1177.99万元,合计共虚增利润4302.2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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