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长城上证18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上证18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景顺长城上证180,上证18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基金终止上市,并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证18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的决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9】231 号)同意。现将本基金终止上市相关内容公告如下景顺长城上证180

一、 终止上市基金的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上证18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上证180等权重 ETF

场内简称 :180EWETF

基金主代码:510420

终止上市日:2019年11月8日

二、有关基金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上证18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以现场开会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表决投票时间为2018年10月25日。本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10月25日在公证人、见证律师、托管银行的监督下对本次持有人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证18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并终止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本基金于2018年10月29日至2018年11月12日期间进行了基金财产清算,并于2019年1月1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上证18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备案的回函》(机构部函【2019】123号)。

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19年1月18日发布了《上证18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并于2019年2月19日完成了一次剩余财产分配工作。

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19年10月9日发布了《上证18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剩余财产二次分配公告》,并于2019年10月23日完成二次剩余财产分配工作。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相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基金终止上市,并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证18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的决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9】231号)同意。

三、终止上市后续事项说明

本基金终止上市后,基金管理人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规定办理基金退出登记等业务。

投资者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了解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