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從業人員不允許炒股,可是有些人以為自己屬於“業內高手”,炒股技藝高明,便冒著風險也要替代別人炒股來“接私活”,賺大錢。近来,陜西證監局官網發佈的一份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2018]2號)引發瞭券商人士的極大關註:國盛證券寶雞營業部負責人員因暗里承受客戶托付買賣證券和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被處罰20萬元。

東北財經大學論壇,東北財經大學論壇

券商工作人員代客炒股

000666經緯紡機,000666經緯紡機

买卖1386筆2.8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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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還虧瞭錢

陜西證監局官網發佈的這份行政處罰決定書说到,當事人張某學,男,1983年出世,住址為陜西省寶雞市陳倉區。依據《中華公民共和國證券法》有關規定,該局對張某暗里承受客戶托付買賣證券及證券從業人員違法買賣股票案進行瞭立案調查、審理,並依法向當事人奉告瞭作出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的事實、理由、依據及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當事人張某提交瞭書面陳述申辯资料,未要求聽證,該局對當事人提出的陳述申辯意見進行瞭復核。本案現已調查、審理終結。

經查明,張某存在以下違法事實:

暗里承受客戶托付買賣證券。張某於2008年3月获得證券從業資格,2014年9月25日起任國盛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寶雞寶虢路證券營業部(籌)負責人;該營業部後更名為國盛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寶雞行政中心證券營業部(簡稱國盛寶雞營業部),2017年5月16日張某被暫停負責人職務,2017年7月26日被免職。張某在國盛寶雞營業部任職期間,暗里承受客戶祁某托付,於2016年4月27日至2017年5月5日,操作祁某證券賬戶,共下單买卖1386筆,累計买卖金額28652.03萬元,該賬戶處於虧損狀態,未產生收益。

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張某在國盛寶雞營業部任職期間,使用兄長、嶽父等四人的證券賬戶從事股票买卖,是四人證券賬戶資金的首要提供者和受益者。上述賬戶累計買入成交金額755.04萬元,賣出成交金額735.65萬元,整體虧損,未產生違法所得。

以上事實,有相關證書、合同、情況說明、涉案人員詢問筆錄、證券賬戶開戶和托付买卖記錄、銀行賬戶資料等證據證明。

此事引發券商業界的極大關註和討論。一位不願签字的證券從業人士說,“作為營業部老總,這位老弟也是想賺錢急瘋瞭,他怎麼能不知道券商從業人員替代別人炒股是違法的呢?”

“還是券商營業部老總,炒股水平確實不咋樣,操作瞭那麼屡次,买卖總金額將近3個億,最終還是虧損,到頭來真是賠瞭夫人又折兵!”有業內人士這樣說。

兩項行為被合計處以20萬元罰款

陜西證監局表明,張某暗里承受客戶托付買賣證券的行為,違反《證券法》第一百四十五條的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二百一十五條所述違法行為。張某使用兄長等四人證券賬戶買賣股票的行為,違反《證券法》第四十三條第一款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九條所述違法行為。

張某在書面陳述申辯资猜中未對該局查明的違法事實提出異議,但同時提出其違法行為情節較輕、社會损害程度小,比如其從業人員買賣股票行為虧損嚴重、未產生違法所得。請求從輕處罰並撤销證券市場禁入办法等。

經復核,陜西證監局認為,在審理中已經充沛考慮到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和社會损害程度,故對當事人提出的從輕處罰的申辯意見不予采納。同時,根據《證券法》第二百三十三條和《證券市場禁入規定》(證監會令第115號)第五條規定,結合當事人違法行為买卖金額、未產生違法所得、已經給予客戶經濟補償以及社會损害程度較小等情況,該局認為依法能够不采纳證券市場禁入办法。當事人延期一年繳納罰款的請求與本案量罰無關,在通報中對其姓名作張某處理的請求不符合證監會有關規定,故不予采納。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及社會损害程度,依據《證券法》第二百一十五條、第一百九十九條規定,該局決定:對暗里承受客戶托付買賣證券的違法行為,給予正告,並處以15萬元罰款;對張某作為證券從業人員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的違法行為,處以5萬元罰款。合計處以20萬元罰款。

“從業人員炒股”被明令制止

對內幕买卖應坚持高壓態勢

對於證券從業人員不得炒股,市場一向存在爭議,有人提出松綁,有人認為應嚴格執行。

到现在為止,證券從業人員嚴禁借用傢人證券賬戶炒股、不能暗里代客理財。近年來,監管方面對證券從業人員違規買賣參與證券买卖的稽察執法力度加強,但仍有人因觸及行業“紅線”並被罰。

華商報記者查詢發現,重慶證監局和海南證監局都曾經發佈過類似的事例,可是,國盛證券寶雞營業部這位負責人的事例相對更具代表性和參考性。據一份不完全統計顯示,2018年至少有大約20起券商人員因違規炒股、代客理財被處罰。

现在,《證券法》和監管層對於“從業人員炒股”明令制止。

一位不願签字的財經人士剖析,不允許從業人員炒股有必定合理性,但隨著時代的發展部分規則應當調整,從業者完全不炒股,怎麼回答客戶的买卖問題呢?當然瞭,對從業人員內幕买卖確實應該坚持高壓態勢。

經濟學傢宋清輝曾對媒體表明,隨著方针的不斷完善和誠信程度不斷进步,未來解禁從業人員炒股也不是沒或许。不過在沒放開之前,從業人員還是應恪守相關規定。

英大證券經濟學傢李大霄對華商報記者表明,制止證券從業人員買賣股票,出發點是為瞭公平,防备從業人員使用因任職便当所獲取的信息優勢與其他投資者進行不公平买卖,或搶占客戶、托付人的买卖機會,破壞公開公平公平的市場次序。個別從業人員無視法令規則與職業品德,打破法令底線的行為必將遭到法令嚴懲。 華商報記者 黃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