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科园林:使用配股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

原标题:文科园林:关于使用配股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75 证券简称:文科园林 公告编号:2019-086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配股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9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配股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

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配股募集资金20,000万元对“文科生态技术与

景观设计研发中心项目”(以下简称“文科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武汉文

科生态环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文科”)进行增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

下:

一、配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377号文”核准,公司向截

至股权登记日2018年3月23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总股本247,495,000

股),按照每10股配3股的比例配售人民币普通股(A股),配股价格为

11.50元/股。本次共计配售73,097,028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总

额人民币840,615,822.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8,512,046.92元,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22,103,775.08元。

截至2018年4月9日,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汇

入募集资金专户金额为824,503,775.08元(含2,400,000.00元其他相关发行

费用),已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中喜

验字[2018]第005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用于项目建设投入及本次增资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公司使用配股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20,000万元用于文科研发中心项目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武汉文

科。配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先行以对武汉文科借款20,000万元的形式投入

项目建设。本次出于降低子公司资产负债率、提升抗风险能力的考虑,公司将

此前以借款形式投入武汉文科的募集资金转为以资本金形式投入,募集资金

20,000万元全部改以增资形式投入武汉文科,以充实其资本金,推进募投项目

实施。本次增资后武汉文科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000万元增至23,000万元。

三、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武汉文科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999号

法定代表人:王新皇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成立时间:2014年9月4日

经营范围:生态环境与节能环保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

务;生态环保工程的规划设计与施工;对外承接园林绿化工程的规划设计与施

工;土壤环境治理和修复,水体环境的治理和修复;矿山生态修复;花卉苗木科

研与经营;生物技术的开发;旅游项目开发;旅游景区运营管理;旅游信息咨

询;游乐园运营管理;游乐设施设计安装;餐饮管理(不含餐饮服务);酒店管

理(不含住宿、餐饮服务);初级农产品、工艺品(不含文物、象牙及其制品)的

销售;自有房屋租赁;房屋出租(租赁)中介服务;文化艺术活动交流组织与策划

(不含营业性演出);体育赛事活动组织与策划;户外拓展活动组织与策划;汽

车租赁;道路客运;户外产品的设计、销售;展览展示服务;广告设计、制作、

代理、发布;物业管理;商务信息咨询(不含商务调查)。(涉及许可经营项目,

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武汉文科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截至2019年6月30日,武汉文科资产总额

为13,904.03万元,净资产为2,114.59万元;2019年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0.00万元,净利润-101.18万元。

四、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武汉文科进行增资,有助于提高武汉文科净资本规模,进而有效提

升武汉文科的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

及用途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配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本次增资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武汉文科已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已与公司、募集资金开户银行和保

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次增资后,仍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用于募投项

目的实施,有利于募投项目的开展和顺利实施,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

建设内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需要,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

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符合募集资

金使用计划,有利于募投项目的推进,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

特此公告。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