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评论】日前,国务院全文发布《节能减排“十二五 ”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十二五”我国节能减排事业的首要任务是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能效水平提高以及强化主要污染物减排。

  同时,《规划》突出强调了十大节能减排重点工程的各项能效指标要求,并指出,经初步测算,“十二五”时期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总共可形成节能能力3亿吨标准煤,并将形成2.366万亿元的投资需求。

  《规划》的出台为“十二五”节能减排提供纲领性指导,未来打造全新“绿色经济体”的宏图伟业或能因此铺就。业内人士称,尽管“十二五”我国节能减排压力有增无减,但是政策信号明显,节能减排仍将是政府稳增长投资的重要方向。

  未来,节能环保等产业有望成为我国最具潜力的新型经济增长点,为经济发展提供内生性动力。

  节能减排与GDP并行不悖

  “十一五”节能减排的辉煌成绩封存。

  “十二五”,我国面临的资源环境约束日益强化,能源短缺、碳减排与经济发展的博弈加剧,经济转型与绿色发展并轨的呼声响亮,节能减排事业迎来难得的发展机遇。

  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加快绿色低碳发展在提高经济增长质量的同时,也促进了产业结构调整,推动技术进步和能效的提高,为我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并将培育出一个初具规模的节能环保产业市场。

  《规划》对“十一五”的节能减排成绩予以简略总结,指出“十一五”期间,我国通过节能降耗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达14.6亿吨,节能法规标准体系、政策支持体系、技术支撑体系、监督管理体系初步形成,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与环保执法监察相结合的减排监督管理体系初步建立,全社会节能环保意识进一步增强。

  在“十一五”节能减排创造的有利条件和夯实基础下,《规划》提出了“十二五”节能减排的具体目标要求:到2015年,全国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到0.869吨标准煤(按2005年价格计算),比2010年的1.034吨标准煤下降16%(比2005年的1.276吨标准煤下降32%)。“十二五”期间,实现节约能源6.7亿吨标准煤。

  16%的指标看起来要比“十一五”的21%轻松许多,实现起来却并不容易。

  有专家指出,“十二五”节能指标要求低了,节能减排的难度却增加了。能够出台的政策和推广的技术在“十一五”已经采用,容易迅速收效的节能途径在减少,进一步节能的难度和成本在增加,需要技术上的突破和创新,特别是机制创新。

  而《规划》在分析“十二五”期间节能减排面临的问题与挑战时,毫不回避地将地方追求经济增长与降低能耗之间的尖锐矛盾放在第一位。

  目前,我国经济增长放缓趋势明显,要实现节能减排的指标难免也对增长产生阻力。但专家撰文指出,“稳”要确保,“进”需发力。此时,节能减排不但不能放松,更需加强。

  专家表示,经济增速放缓在一定程度上为转方式调结构提供了一个窗口期。如果能充分利用好这一契机,解决我国经济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矛盾和问题,不但不会对稳中求进的经济增长模式产生负效应,而且会带来长远的正效应。节能减排作为绿色低碳经济发展的切入点和重要途径必将产生巨大的推动力。

  当然,《规划》中也强调要推动节能减排技术创新,提出要完善节能环保技术创新体系,加强基础性、前沿性和共性技术研发,在节能环保关键技术领域取得突破。加强政府指导,推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多种形式的产学研战略联盟,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有奖有惩:2.366万亿与“水电钱三断”

  “十二五”期间,不管是要破解资源环境限制,还是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以及减轻我国国际压力,抢占未来国际经济竞争制高点,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重要推动力的节能减排都将发挥作用。

  而迈进成长期不久的节能环保产业此次也必将因《规划》出台迎来新一轮的快速发展期。

  此次《规划》的财政措施无比“诱人”,明确强调了要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中央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对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和能力建设的支持力度,继续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支持企业实施节能减排项目。完善财政补贴方式和资金管理办法,强化财政资金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而之前有多位专家认为,“十二五”期间,中国节能减排和发展可再生能源方面的年均资金需求至少在5000亿到1万亿元以上,“十三五”期间缺口会更大。

  《规划》的出台无疑让“缺钱”的节能环保业欢欣鼓舞。

  根据计划,“十二五”节能减排规划投资需求2.366万亿元。其中,节能重点工程、减排重点工程和循环经济重点工程投资分别为9820亿、8160亿元和5680亿元。

  而在今年5月份,财政部对外宣布,2012年中央财政安排979亿元节能减排和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比上年增加251亿元,加上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战略性新兴产业 、循环经济、服务业发展资金和中央基建投资中安排的资金,合计将达到1700亿元。

  在经济发展面临下行困难,财政收入放缓的背景下,政府对节能减排领域如此慷慨的财政支撑足见其重视程度。

  有关专家分析指出,不仅是节能环保产业会获益,与其相关的各项均会因《规划》获益,节能环保产业将在今后5年获得突飞猛进的发展,行业增速也会保持在一个稳定发展轨道上。并且,再借助资本市场的平台,节能环保产业将会更加发挥其内在的发展潜力,给整个资本市场带来新的动力。

  有奖必有惩。《规划》同时规定,对违规在建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有关部门要责令停止建设,金融机构一律不得发放贷款。对违规建成的项目,要责令停止生产,金融机构一律不得发放流动资金贷款,有关部门要停止供电供水。

  建市场得先调结构

  节能环保产业发展需要政策与市场双驱动。

  专家指出,在产业发展的不同阶段,政府和市场的作用力和着力点有所差异。通常情况下,在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初期,政策法规不健全,市场尚未完全形成,政府职能发力于法规标准、鼓励政策的制定与实施,促进产业市场的发展与成熟,产业的发展更加依赖于政府的推动;在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成长期,市场较为开放,政府的职能主要是市场的规范与管理,产业的发展将逐步转变为市场导向。

  《规划》中也表示要推广节能减排市场化机制。其中,建立高耗能产品(工序)和主要终端用能产品能效“领跑者”制度;深化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改革,建立完善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政策体系以及开展碳排放交易试点、推进资源型经济转型改革试验将是重点。

  而在7月份出台的《“十二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中明确提出,力争到2015年,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达4.5万亿元,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2%左右,节能环保产业产值年均增长15%以上,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节能环保大型企业集团。

  届时,一个建立健全的节能环保产业市场有望步入正轨。

  在这一过程中,抑制高耗能、高排放产业过快增长、提高第三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占有比重、加快实现产业结构调整将是重中之重。

  《规划》将结构调整放在“十二五”节能减排的重要位置。并指出,“十一五”期间,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低于预期目标,重工业占工业总产值比重由68.1%上升到70.9%,高耗能、高排放产业增长过快,结构节能目标没有实现。

  由此可推断结构节能在“十二五”期间蕴藏的巨大潜力。

  《规划》明确,将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促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加大企业技术改造力度,重点支持对产业升级带动作用大的重点项目和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

  在产业结构调整部分的整体部署中,《规划》对于新兴产业发展的目标要求也是笔墨颇重。明确提出到2015年,服务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比2010年提高4个百分点 。通过推动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实现到2015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到8%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