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01 证券简称:昊华动力 布告编号:202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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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董事确保本布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说或许严重遗失,并对其内容的实在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当单个及连带责任。

湖南望新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望新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昊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华动力”或“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办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处分及商场禁入事前奉告书》(〔2021〕5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日发表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办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处分及商场禁入事前奉告书〉的布告》(编号为:2021-0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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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办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处分决议书》(〔2021〕12号)和《商场禁入决议书》(〔2021〕2号),具体内容如下:

一、《行政处分决议书》内容

“当事人:北京昊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华动力或公司),居处:北京市门头沟区。

耿养谋,男,1962年10月出世,时任昊华动力董事长,住址:北京市海淀区。

关杰,男,1958年7月出世,时任昊华动力董事、董事会秘书,住址:北京市丰台区。

于福国,男,1963年7月出世,时任昊华动力董事,住址:北京市门头沟区。

张伟,男,1968年5月出世,时任昊华动力董事,住址:北京市门头沟区。

田会,男,1951年8月出世,时任昊华动力独立董事,住址:北京市西城区。

根据200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2005年《证券法》)的有关规则,我局对昊华动力信息发表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查询、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奉告了作出行政处分的现实、理由、根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力。当事人昊华动力、耿养谋、关杰、于福国、张伟未提出陈说申辩定见,未要求听证,当事人田会提出陈说、申辩定见,未要求听证。本案现已查询、审理完结。

经查明,昊华动力存在以下违法现实:

2015年,昊华动力收买鄂尔多斯市京东方动力出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东方动力)30%股权,获得京东方动力控制权,将其归入公司兼并报表。

2015年2月10日,昊华动力举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关于收买北京工业开展出资办理有限公司持有的鄂尔多斯市京东方动力出资有限公司30%股权的方案》(以下简称《收买方案》)。昊华动力董事长耿养谋在此次会上奉告与会董事,此次收买,将京东方动力实践持有的4.5亿吨煤炭资源调整为9.6亿吨煤炭资源。与会董事基于此经过了上述方案。

尔后,昊华动力将京东方动力实践持有的4.5亿吨煤炭资源量依照9.6亿吨煤炭资源量进行了账务处理,导致公司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年报虚伪记载,虚增财物约28.25亿元,虚增金额别离占当期经审计总财物的14.26%、13.96%、13.77%和13.58%。

2019年12月27日,公司布告2015年收买京东方动力股权事项存在虚增财物。

以上现实,有昊华动力阐明及相关布告、股权转让协议、有关会议资料以及相关人员的询问笔录等根据在案证明,足以确定。

我局以为,昊华动力上述行为违反了2005年《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则,构成2005年《证券法》榜首百九十三条榜首款所述违法行为。

时任董事长耿养谋知悉、安排、施行上述违法行为,导致昊华动力相关年度陈说存在虚伪记载,是昊华动力信息发表违法行为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

时任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关杰、时任董事兼财务总监鲍霞知悉并参加施行上述违法行为,是昊华动力信息发表违法行为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

到会昊华动力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签字审议经过《收买方案》且在昊华动力2015-2018年年度陈说上签字的时任董事于福国、张伟、田会、阚兴、李永进、付合年、任淮秀、杨有红、张圣怀、梁钧相等10人明知虚增财物事项,未实行勤勉尽责责任,是昊华动力信息发表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其间,李永进、付合年、任淮秀、杨有红、张圣怀、梁钧平在昊华动力2015年年度陈说上签字;鲍霞、阚兴在昊华动力2015、2016年年度陈说上签字;耿养谋、关杰在昊华源2015、2016、2017年年度陈说上签字;于福国、张伟、田会在昊华动力2015、2016、2017、2018年年度陈说上签字。

因鲍霞、阚兴、李永进、付合年、任淮秀、杨有红、张圣怀、梁钧平的违法行为已过追责时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分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则,我局不再给予行政处分。

田会提出如下申辩定见并恳求免于处分:一是,《奉告书》确定与现实不符,案涉方案契合商业逻辑,有合同根据,买卖客观实在,问题由合同纠纷引发。二是,《奉告书》关于“明知虚增财物事项”确定与现实不符。三是,其现已实行勤勉尽责责任并尽到审慎留意责任,且对案涉虚增财物不知情。

经复核,我局以为:

榜首,本案现实清楚,昊华动力将案涉4.5亿吨煤炭资源量调整为9.6亿吨煤炭资源量进行账务处理,虚增财物,导致公司相关定时陈说虚伪记载。

第二,田会作为昊华动力时任独立董事,参加了昊华动力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知悉案涉煤炭资源储量调整事项,明知虚增财物事项根据充沛。

第三,田会明知虚增财物事项,参加审议并签署了昊华动力2015-2018年年度陈说,未对虚增资源储量事项提出异议,未实行勤勉尽责责任。

综上,我局对田会的申辩定见不予采用。

根据当事人上述违法行为的现实、性质、情节与社会损害程度,根据2005年《证券法》榜首百九十三条榜首款的规则,我局决议:

一、对昊华动力给予正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二、对耿养谋给予正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三、对关杰给予正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

四、关于福国、张伟、田会给予正告,并别离处以10万元罚款。

上述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分决议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汇交中国证券监督办理委员会,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账号7111010189800000162,由该行直接上缴国库,并将注有当事人称号的付款凭据复印件送中国证券监督办理委员会稽查局和北京证监局存案。当事人假如对本处分决议不服,可在收到本处分决议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办理委员会请求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处分决议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议不中止履行。”

二、《商场禁入决议书》内容

“当事人:耿养谋,男,1962年10月出世,时任北京昊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华动力或公司)董事长,住址:北京市海淀区。

鲍霞,女,1968年4月出世,时任昊华动力董事、财务总监,住址:北京市石景山区。

根据200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2005年《证券法》)的有关规则,我局对昊华动力信息发表违法违规案进行了立案查询、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奉告了作出商场禁入的现实、理由、根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力。当事人耿养谋、关杰、鲍霞未提出陈说申辩定见,亦未要求听证。本案现已查询、审理完结。

经查明,昊华动力存在以下违法现实:

2015年,昊华动力收买鄂尔多斯市京东方动力出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东方动力) 30%股权,获得京东方动力控制权,将其归入公司兼并报表。

2015年2月10日,昊华动力举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关于收买北京工业开展出资办理有限公司持有的鄂尔多斯市京东方动力出资有限公司30%股权的方案》(以下简称《收买方案》)。昊华动力董事长耿养谋在此次会上奉告与会董事,此次收买,将京东方动力实践持有的4.5亿吨煤炭资源调整为9.6亿吨煤炭资源。与会董事基于此经过了上述方案。

尔后,昊华动力将京东方动力实践持有的4.5亿吨煤炭资源量依照9.6亿吨煤炭资源量进行了账务处理,导致公司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年报虚伪记载,虚增财物约28.25亿元,虚增金额别离占当期经审计总财物的14.26% 、13.96%、13.77%和13.58%。

当事人耿养谋、关杰、鲍霞知悉并施行上述违法行为,导致昊华动力信息发表违法,违法情节严重。根据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三十三条和《证券商场禁入规则》(证监会令第115号)第三条、第五条的规则,我局决议:对耿养谋、关杰、鲍霞别离采纳3年证券商场禁入办法,自我局宣告决议之日起,在禁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在原组织从事证券事务或许担任原上市公司、非上市大众公司董事、监事、高档办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组织中从事证券事务或许担任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大众公司董事、监事、高档办理人员职务。

当事人假如对本商场禁入决议不服,可在收到本决议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办理委员会请求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议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议不中止履行。”

三、公司整改状况

公司将如期交纳罚款。一起,公司深刻反思和汲取本次行政处分的经验,并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则和要求,继续强化和深入开展公司合规办理体系建造各项工作,不断推进公司的标准、健康、平稳开展。

四、对公司的影响

现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正常,上述处分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继续开展形成严重影响。敬请出资者留意出资危险。

特此布告。

北京昊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