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经济参考报》记者从上交所得悉,因存多项信披违规行为,退市济堂及有关职责人被上交所予以纪律处分。

上交所官发表的《关于对新疆同济堂健康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职责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议》显现,经查明,新疆同济堂健康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在信息发表方面,有关职责人在职责实行方面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是未在法定时限内发表定时陈述。公司原定于2022年4月30日发表2021年年度陈述和2022年榜首季度陈述。到现在,公司仍未发表上述定时陈述,也未按规矩发表未在法定时限内发表定时陈述的公告。

二是未按规矩请求停牌并实行相关信息发表职责。2022年4月11日,公司发表公告称,中国证监会出具行政处罚决议书(〔2022〕17号)确定,公司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年度陈述存在虚伪记载。依据上述行政处罚决议书查明的现实及公司公告,公司相关年度财务指标或许已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事务规矩规矩的严峻违法强制退市景象。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矩》(下称《股票上市规矩》)第9.5.6条规矩,公司在收到行政处罚决议书后,或许触及严峻违法类强制退市景象的,应当向本所请求股票及其衍生种类停牌,并及时发表有关内容,就其股票或许被施行严峻违法类强制退市进行特别危险提示。但经监管催促,公司未按规矩请求公司股票停牌,也未实行相关危险提示信息发表职责。

上交所表明,上市公司定时陈述尤其是年度陈述是上市公司对其在整个陈述期内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出资开展、管理内控等状况的总结剖析,是出资者获取公司信息的重要来历,也是出资者作出出资决策的重要依据。上市公司应当依据相关规矩在规矩时限内完结定时陈述编制并发表,但公司未在法定时限内发表定时陈述。公司在收到行政处罚决议、清晰知悉公司或许触及相关规矩的严峻违法类强制退市景象下,经监管催促仍拒不实行相关职责,未依规请求股票停牌,也未及时发表或许被施行严峻违法类强制退市的特别危险,导致出资者无法及时获悉有关公司股票或许被施行严峻违法类强制退市的严峻危险,严峻影响出资者知情权,危害商场正常次序。上述行为严峻违反了《证券法》《股票上市规矩》等有关规矩。

上交所指出,公司时任董事长张美华、李军植,时任副董事长李明炎,时任董事李将军、辛倩、张肖卉(代行董事会秘书),时任独立董事廖圣林、王锦霞、阳前林,时任总经理李红全,时任副总经理张晓莉、袁兵峰,时任财务总监黄满秀,时任监事贺然、田玉文、刘婷,作为董事、监事及高档管理人员,未能勤勉尽责,未催促公司及时编制并在规矩时限内审议、发表定时陈述,对公司未在法定时限内发表定时陈述的违规行为负有职责。一起,公司时任董事长张美华作为公司首要担任人和信息发表榜首职责人,未能勤勉尽责催促公司依规请求公司股票停牌,对公司相关违规行为负有首要职责。上述人员严峻违反了《证券法》《股票上市规矩》等有关规矩及其在《董事(监事、高档管理人员)声明及许诺书》中做出的许诺。

鉴于上述违规现实和情节,经上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阅经过,依据《股票上市规矩》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办法施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纪律处分施行规范》的有关规矩,上交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议:对新疆同济堂健康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张美华、李军植,时任副董事长李明炎,时任董事李将军、辛倩,时任董事张肖卉(代行董事会秘书),时任独立董事廖圣林、王锦霞、阳前林,时任监事贺然、田玉文、刘婷,时任总经理李红全,时任副总经理张晓莉、袁兵峰,时任财务总监黄满秀予以揭露斥责。

「华大基因公司」存多项信披违规行为 退市济堂及有关责任人被上交所纪律处分

关于上述纪律处分,上交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